*ST海投: 2023-056:關于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環球頭條
證券代碼:000616???????證券簡稱:*ST?海投??????????公告編號:2023-056
??????????????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關于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年度已對此訴訟案件計提預計負債?827.22?萬元,后續將根據法院最終判決結果
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況
??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就為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海航商控”)提供?2,010.54?萬元擔保事宜(起始日期為?2017?年
訴訟,連帶起訴上市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
法院作出的(2019)瓊?96?民初?208?號《民事判決書》。收到上述《民事判決書》
后,公司因不服一審判決中部分判決結果,依法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相關詳細情況請見公司于?2021?年?6?月?5?日、6?月?19?日分別披露的《關于收到<
民事判決書>的公告》
?????????《關于提起上訴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1-048、2021-050)。
就上述上訴情況,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已作出了終審判決,出具了《民事判決
書》(2021)瓊民終?636?號,維持海南省第一人民中級法院對海航投資與龍江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興支行(以下簡稱“龍江銀行”)的擔保合同無效的判決,
判決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償還龍江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伊春新興支行借款本息債務中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30%的連帶賠償責任,
相關詳細情況請見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關于收到二審民事判決書
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7)。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收到由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申請再審
案件應訴通知書》[(2022)瓊民申?1433?號],因龍江銀行不服海南省高級人民
法院(2021)瓊民終?636?號民事判決,已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請求撤
銷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瓊民終?636?號民事判決書,維持海南省第一中級
人民法院的(2019)瓊?96?民初?208?號民事判決書。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立案
審查。相關詳細情況請見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關于收到<民事申請再
審案件應訴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6)。
???根據公司?2022?年?8?月?29?日收到的由海南省高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2)
瓊民申?1433?號],海南省高院裁定駁回龍江銀行的再審申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關于上述公司與龍江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司于?2022?年?11?月?28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執行通知書》(2022)瓊?96?執?1202?號,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1)瓊民終?636?號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龍江銀
行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依法立案執行,導致公司
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資金?45642.94?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2?年?11?月?30?日披
露的《關于重大訴訟、仲裁事項進展暨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公告》
?????????????????????????????(公告編號: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送達的《通知書》(瓊檢
民監[2023]3?號),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受理因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興支
行不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瓊民終?636?號民事判決(原審原告為龍江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興支行)向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該案。具體內容詳
見公司?2023?年?2?月?22?日披露的《關于檢察機關受理龍江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案檢察監督申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9)。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執行裁定
書》(2022)瓊?96?執異?209?號。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公司關于請
求法院依法駁回龍江銀行的執行申請的異議請求。相關詳細情況請見公司于
???????????????????????????????(公告編號:2023-013)。
??因不服該裁定結果,公司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請求撤銷海南省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9?號裁定和(2022)瓊?96?執?1202?號執行通知書。
(2023)瓊執復?65?號?,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二、本次《執行裁定書》主要內容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9?號裁定并
未查明該院立案受理前后龍江銀行收到?3?萬元現金及受領信托份額的事實,未查
明執行依據的履行情況,即認定海航投資的異議理由不成立,并據此裁定駁回海
航投資的異議申請,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
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
之規定,裁定如下:
??裁定撤銷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2)瓊?96?執異?209?號執行裁定,發回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查。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三、本次案件對公司的影響及公司擬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龍江銀行訴訟事項公司被凍結賬戶資金較少,該賬戶
不屬于公司基本戶,且其被凍結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綜合公
司各部門及相關業務發展需要綜合判斷,該賬戶不屬于公司主要賬戶,未觸及《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規定的情形。
??此前基于謹慎考慮,公司在?2021?年度已對此訴訟案件計提預計負債?827.22
萬元,后續將根據法院最終判決結果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
會計處理。
?公司后續將持續關注因該筆訴訟事項引發的相關風險,并積極采取相關措施,
溝通處理解除賬戶凍結和應對訴訟事項,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公司將根據訴訟事
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執行裁定書》(2023)瓊執復?65?號
?特此公告
?????????????????????????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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