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旅環境聘任王穎哲擔任公司總經理
5月16日,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發布公告稱,董事會近日收到董事長、總經理于曉霞女士,董事、副總經理王傳華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于曉霞女士因工作調整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后于曉霞女士繼續在公司擔任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王傳華先生因工作調整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辭職后王傳華先生繼續在公司擔任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于曉霞女士、王傳華先生的辭職申請自送達董事會之日生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曉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12,794股,占比20.48%,通過持有合肥勁旅環境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21.92%的合伙份額間接持有公司1,370,000股,于曉霞女士直接或間接合計共持有公司股份24,182,794股,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1.71%。王傳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0,000股,占比2.60%。辭職后,于曉霞女士、王傳華先生將繼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其所作的相關承諾。
公司董事會對于曉霞女士、王傳華先生在任職期間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經董事長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通過,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王穎哲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1、經審核公司本次所聘任總經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專業能力,我們認為,本次聘任的總經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條件,具備履行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處罰和懲戒,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2、我們認為本次聘任總經理的提名、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3、經核查,于曉霞女士辭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的原因與實際情況一致,于曉霞女士的辭任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因此,我們同意于曉霞女士的辭職并同意聘任王穎哲先生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特此公告。
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王穎哲先生簡歷
王穎哲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國國籍,美國永久居留權,清華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工學碩士,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高級工程師。1993年7月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環境工程專業,獲學士學位;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沈陽建筑工程學院教師;1999年7月畢業于清華大學環境工程專業,獲碩士學位;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中興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2002年5月至2023年3月歷任中節能國禎環??萍脊煞萦邢薰?原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總監、常務副總經理、CEO、總經理、執行董事長、董事長、專家顧問、美國McWo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副總裁。
王穎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及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關聯關系。王穎哲先生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3.2.2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得提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3.2.2條第二款規定的相關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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