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1+N”家事多元解紛模式 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每日熱文
(資料圖)
獨山縣法院
探索“1+N”家事多元解紛模式 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本報訊 為更好地滿足轄區群眾對美好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期待,近年來,獨山縣人民法院上司法庭著眼于將自身打造成為服務基層治理和鄉村振興的前沿陣地,積極探索“1+N”家事多元解紛模式,堅持“多調少判”能動司法理念,把非訴解紛機制挺在前面,強化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設,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近日,該庭通過審理一起獨山縣檢察院支持起訴的贍養費糾紛案件,聯合縣檢察院、縣法律援助中心、上司鎮綜治中心、村“兩委”等多部門,柔性化解糾紛,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從立案到結案僅1天時間,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年逾九旬的岑某某住在獨山縣上司鎮墨寨村臘塔組,曾與陸某某婚后生育2女1子,陸某某因病去世后,岑某某于2003年改嫁韋某某,此時韋某某與前妻生育的3女1子均已成年。2005年,韋某某去世,岑某某便開始獨居生活至今。但是,一場意外打破了生活的平靜,岑某某不幸摔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7名子女卻對由誰出錢出力照顧老人的問題爭論不下,遂引發糾紛。村委會將問題反映至有關部門后,該案由縣檢察院支持起訴至上司法庭。
承辦法官當即通知老人的7名子女到庭,并聯合縣檢察院、法律援助中心、上司鎮綜治中心、上司鎮蓋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開展調解。岑某某親生子女認為母親已改嫁20多年,按照農村習俗早就屬于韋家人,繼子女應當共同承擔贍養義務。但4名繼子女卻認為岑某某改嫁時4人均已成年,岑某某并未盡到撫養義務,因此他們對岑某某沒有贍養義務,雙方為此爭論不休。承辦法官從情、理、法的角度向岑某某的3名親生子女闡釋子女對于父母的贍養義務和相關法律規定,并從情感上打動了4名繼子女。通過數小時的調解,最終促成各方當事人就岑某某今后的贍養問題和身后事宜等達成了調解協議,糾紛圓滿解決。
事后,上司法庭積極對岑某某進行回訪,并協調上司派出所和上司農商銀行一道上門為其辦理身份證和銀行卡,方便子女今后按時支付贍養費,妥善解決了老人的后顧之憂。
針對上司鎮轄區家事糾紛逐年增多的現狀,今年以來,上司法庭主動探索家事糾紛“1+N”多元聯動解紛模式,與轄區公安、司法、婦聯、團委等組織和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針對不同類型的家事糾紛,采取分流委派到相關職能部門和組織進行訴前調解,主動介入參與聯動化解,成功化解家事糾紛33起,家事案件調撤率達90.91%,讓司法服務更有溫度。
(胡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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