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实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警戒線|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


(相關資料圖)

中國昌吉網訊(通訊員劉艷蓉報道)4月23日,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該案系昌吉州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刑事案件。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在昌吉市一租用的平房內,以低價購買的白酒勾兌后假冒“伊力老窖”“天之藍”等品牌白酒進行銷售。截至案發,非法經營數額達4萬余元,違法所得2萬余元。公安機關在被告人租用的平房及住處共查獲未銷售的假冒白酒200余瓶(價值2萬余元)和大量制假原材料及工具等物品。

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李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所有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假冒兩種注冊商標,情節嚴重,二人的行為均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綜合考慮王某、李某的犯罪金額,以及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等從輕處罰情節,4月23日,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5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5萬元。

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審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僅可以防止同一行為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關系認定方面的沖突,避免認定差異,最大化實現知識產權糾紛裁判尺度的統一,還可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今后,州中級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完善全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在知識產權“三合一”模式的助力下,打擊侵害知識產權犯罪,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