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對數據資源享有何種權益?北京知產法院發布十大典型案例
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隨著數據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如何通過司法途徑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成為一大關鍵問題。
4月23日,2023中關村知識產權論壇在北京召開。會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涉數據反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三庭庭長謝甄珂作了具體講解。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這十起案件分別為抖音短視頻抓取案、汽車消費者投訴信息抓取案、游戲賬號租賃平臺案、“省錢招”流量截取案、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非法使用案、侵犯數據商業秘密糾紛案、微博輿情數據抓取案、飯友app數據抓取案、視頻賬號分時租賃案以及房源信息抓取案。
平臺對數據資源整體享有競爭法上的權益
據謝甄珂介紹,上述案件當事人涉及國內外知名數字企業,涉案行為發生在數據的收集、應用、處理、交易等各個環節。案件中確立了涉數據類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審理思路,具體的裁判規則涉及可保護的數據權益的證成,數據的分類分級保護以及數據的不同法律保護路徑。
謝甄珂表示,首先要充分認識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關鍵作用,合理確認數據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上可保護的競爭性權益,為市場主體從事數據生產、加工提供充分激勵。
比如抖音短視頻抓取案,創銳公司未經許可,直接抓取、搬運抖音平臺數據集合中的5萬余條短視頻文件、1萬多個用戶信息、127條用戶評論內容,并在刷寶App進行展示和傳播。抖音方面以創銳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法院。一、二審法院均認定創銳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創銳公司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抖音方面經濟損失500萬元。
該案中,法院確認了海量短視頻、用戶信息、用戶評論組合而成的數據資源整體,是短視頻平臺經營者通過收集、儲存、加工、傳輸等實質性投資而形成的,短視頻經營者對此類短視頻數據資源整體享有競爭法上的合法權益。
其次,從應用場景出發,根據涉案數據的不同屬性、特征、標準對數據分類分級,依法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護,實現數據保護與數據利用之間平衡,確保數據運營安全。
在微博輿情數據抓取案件中,湖南蟻坊公司未經許可,通過非法手段擅自抓取、存儲、展示新浪微博后臺數據,使鷹擊系統用戶在脫離微博平臺的情況下可以實時查看、瀏覽大量新浪微博內容,并基于對新浪微博數據的整理分析形成數據分析報告后向用戶提供。法院認定蟻坊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新浪微博經濟損失500萬及合理開支28萬元。
可以看到,法院將微博平臺數據分公開數據和非公開數據,并明確對于非公開數據,只有在采取合法、正當手段的情況下方可獲取。如果通過利用技術手段破壞或繞開微博設定的訪問權限,抓取、存儲、展示和使用微博平臺非公開數據,將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除此之外,謝甄珂還提到,要充分運用現行法律法規體系,準確界定應受保護的客體,發揮著作權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在涉數據類案件處理中的調整功能,做到既充分保護數據權益,又避免錯位保護、過度保護、重疊保護。
出租游戲賬號、視頻VIP賬號均有違法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賬號租售等網絡灰黑產業亦是監管規制和打擊的重點領域。賬號租售是指違反經營者會員管理和運營模式,售賣、出租賬號,或者提供賬號交易平臺,破壞正常的收費機制以及運營模式,給經營者帶來會員收入損失及流量損失等行為。
比如游戲賬號租賃平臺一案,法院認定租號網提供的租號中介服務,破壞了游戲數據和用戶信息的真實性,威脅QQ、微信等相關產品的安全運營;干擾了網絡游戲實名認證機制和未成年人防沉迷要求的落實;破壞了游戲匹配規則,降低了正常用戶的游戲體驗,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又如視頻賬號分時租賃案,淘卓公司在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中將騰訊視頻VIP賬號拆分,以2-3天為周期低價出租等等做法,同樣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法院看來,此舉影響了騰訊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害了騰訊視頻會員費、流量等衍生利益,增加了自身的交易機會,違反了互聯網領域的商業道德。
“此類案件通過明確涉及網絡黑灰產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和裁判標準,維護網絡空間的風清氣正,促進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敝x甄珂說道。
不僅如此,謝甄珂還談及,要發揮反不正當競爭法行為法的優勢,在個案中明確數據抓取行為的正當性邊界,引導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制止數據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對應到房源信息抓取案中,神鷹公司以技術手段大規模抓取“貝殼找房網”上的房源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特色信息、實勘圖、VR圖、戶型圖,并將涉案數據存儲在自有服務器后去除貝殼網水印、加入其他主體水印,再傳播至社交媒體和第三方房產信息平臺,上述做法最終被法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神鷹公司須賠償原告10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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