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2022-2025年)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揚州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2022-2025年)》,制定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水平、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等9項重點任務,共梳理排定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73個,總投資匡算164.66億元。其中政府財政投資匡算119.62億元,社會化投資匡算45.04億元。
(資料圖)
揚州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
(2022-2025年)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蘇政辦發﹝2022﹞7號)精神以及市第八次黨代會關于“全域推進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要求,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支撐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安全高效、綠色低碳的現代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全市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力量顯著增強。
1.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目標。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5%,城市建成區水體主要水質指標基本消除劣V類,新增城鎮生活污水管網300公里以上,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15萬噸以上,新增污泥及通溝污泥處理處置能力320噸/日以上。
2.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標。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3.工業廢水處理目標。到2025年,實現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和主要涉水行業所在園區污水管網全覆蓋,新增工業廢水處理規模7萬噸/日以上,新增工業廢水管網22公里以上。
4.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目標。到2025年,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490噸/日,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實現全覆蓋,垃圾分類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
5.危險廢物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目標。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
6.生態保護基礎能力建設目標。到2025年,建立“生態島”試驗區1個,建成生態安全緩沖區省級示范點2個以上,規劃建設以沿江濕地觀測為主的生物多樣性觀測站,外來物種入侵度控制在4%以內。
7.清潔能源供應能力建設目標。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5295兆瓦,占比提高到38%。
8.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目標。建成市級生態環境監控中心,擴展“生態環境監測一張網”,實現環境質量、污染源與生態質量監測監控的全面覆蓋和深度融合。
9.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目標。到2025年,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全面建成,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全面加強。歷史遺留的放射性廢渣、廢物處理處置基本完成,高風險放射源在線監控率、廢舊放射源安全收貯率均保持100%。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水平。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應接盡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網覆蓋區域,嚴禁雨污錯接混接,嚴禁生活污水直排。全面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等污水管網空白區,加速推進老舊管網、不合格管網改造,消除污水直排口。積極推進城鎮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減少雨季溢流污染。加強鄉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排水戶接管率,對進水情況出現明顯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對現有1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全部提標改造至1級A標準。實施污水處理廠深度治理和尾水生態處理,因地制宜建設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尾水排入國省考斷面上游及一級支流的污水處理廠應提標至準Ⅳ類。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能力。積極推行“廠—網—河(湖)”專業化運行維護機制,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監管。實施污水管網精細化養護管理,加強城鎮污水收集管網排查檢測,有序推進管網改造、修復和建設。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規范化處置利用,積極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2022年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逐年目標分別達到64.8%、68.2%、71.6%、75%;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60%以上面積建成“污水提質增效達標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實現“污水不入河、外水不進管、進廠高濃度、減排高效能”,全面構建“源頭管控到位、廠網銜接配套、管網養護精細、污水處理優質、污泥處置安全”的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新格局?!彩凶〗ň譅款^,生態環境局配合;本項及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化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治理工藝,因地制宜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鼓勵農戶就地回用,將農村生活污水通過人工濕地等方式實現氮磷資源化和尾水再利用。健全完善農村污水治理管護機制,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已建治理設施“回頭看”工作,確保已建設施長效穩定運行。加快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監控信息平臺,在江都區、邗江區試點開展20噸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在線監控。加強農村日處理能力20噸以下小微污水處理設施監管,建立月(或季)正常運行率情況填報系統。在高郵市、江都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社會化試點,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模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住建局配合)推進規模化養殖區糞污資源化利用和養殖尾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農業農村局牽頭)
(三)提高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能力。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江蘇省“十四五”長江經濟帶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規劃》《江蘇省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逐步推進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加快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能力建設,2025年底前,實現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應分盡分。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均應配套專業化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確保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配套建設工業尾水排放生態安全緩沖區,削減尾水生物毒性。組織對廢水進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評估,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的,限期退出;經評估可繼續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排污許可內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類型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單位和相關部門監督。開展工業園區(集聚區)和工業企業內部管網雨污分流改造,重點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住建局、工信局配合)加強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高耗水行業企業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嚴格控制新增取水許可。推進工業集聚區再生水利用系統規劃建設,確保區內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開展企業用水審計、水效對標和節水改造,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推進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開展工業廢水再生利用水質監測評價和用水管理,推動地方和重點用水企業搭建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智慧管理平臺。(市水利局牽頭,工信局配合)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按照“生活垃圾全量焚燒處置”的目標,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完善垃圾焚燒飛灰處理等配套設施,加快提高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能力,新建焚燒飛灰綜合利用項目,補齊飛灰利用處置設施短板。對生活垃圾、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廢棄物等城市廢棄物進行分類利用和集中協同處置。(市城管局、住建局牽頭,發改委配合)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和收運體系。合理布局轉運站點,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轉運站向大型化、智能化、綜合化、環保化發展,加強生活垃圾運輸車輛規范化建設,實現垃圾運輸車輛“全密閉、壓縮化”。進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場雨污分流等技術措施,加強填埋作業管理,有效減少垃圾滲濾液的產生。對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填埋場,加快實施滲濾液處理設施提標改造或擴建,形成與生活垃圾處理量相匹配的滲濾液處理能力。(市城管局牽頭,生態環境局配合)加快推進焚燒廠信息化、智能化監管,實現生產和污染物排放全過程實時監控。強化焚燒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煙氣、飛灰、滲濾液、濾渣等處置,避免產生“二次污染”。最大限度降低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填埋量,明確飛灰安全處置途徑,著力解決相關技術瓶頸,鼓勵飛灰中重金屬分離回收技術開發應用。(市城管局、生態環境局牽頭)有序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所有自然村組并穩定運行,加快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加快建立“戶分類投放、村分揀收集、鎮回收清運、有機垃圾生態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體系。(市農業農村局、城管局牽頭)
(五)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加大園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積極打造“無廢園區”。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加快高郵市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加快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分揀網絡建設,到2025年,各縣(市、區)統籌規劃建設1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揀處理中心(點),打破跨領域協同處置機制障礙,推動生活垃圾焚燒廠、工業爐窯等協同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建設項目。(市發改委、工信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營水平優化提升建設,建立規范有序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各地可充分發揮現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優勢,結合區域實際需求,建成1家以上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有效防范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嚴格控制可焚燒減量、綜合利用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F有危險廢物填埋場封場后,合理規劃危險廢物填埋建設項目,限于配套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制度,各縣(市、區)、功能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收轉運能力建設,每個地區新增3-4輛醫療廢物專用轉運車輛開展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寶應縣、江都區形成不低于10噸/天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平急結合”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推動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項目整體遷建至“無廢城市”建設示范區內,以高溫焚燒或等離子熔融技術工藝為主,進一步實現醫療廢物減量化、無害化,并兼顧未被污染輸液瓶(袋)的綜合利用項目。同時,充分利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現有設施設備在高郵市新建1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不斷提高醫療廢物轉運效率,對現有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進行提質擴容,提升醫療廢物轉運處置等全流程的疾病防治水平,更好滿足疫情防控需求。(市發改委、衛健委、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加強工業污泥全過程監管監控,從源頭做好工業廢水的分類分質處理,降低工業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加強污泥在減量化、綜合利用以及處理處置方面的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市科技局牽頭)加強污染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污泥轉運和處置“聯單制”,有條件的污泥運輸車船安裝定位系統,對所有工業污泥實行系統申報和電子轉移聯單制度。(市生態環境局、交通局牽頭)
(六)強化生態保護基礎能力。加快沿江、沿河、沿湖兩岸造林綠化,建設鐵路、公路沿線生態景觀廊道,提升農田林網建設水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交通局牽頭)根據國家、省批復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科學劃分各類自然保護地分區,加快推進規劃編制和勘界立標工作。推進自然生態系統修復、河湖緩沖帶等工程建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牽頭)穩步推進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在重點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處等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等水質凈化工程設施,全市每年至少建設2個生態安全緩沖區。實施河道水系連通暢流、河道護岸生態化改造等科學、合理、適度的干預措施,推動建設“生態島”試驗區。全面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規劃建設以沿江濕地觀測為主的生物多樣性觀測站,穩步提升生物多樣性觀測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加快養殖場設施裝備改造提升,推動糞污規范處理、就近還田利用。積極推進畜禽糞污治理“綠島”項目,解決規模以下養殖戶糞污處理難題。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5%。開展池塘標準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池塘標準化改造任務18萬畝,加強養殖尾水排放執法監管,確保達標排放。試點實施農田退水治理,在高標準生態農田建設試點基礎上,結合生態河道建設,穩步推進排灌系統生態化改造,推進農田退水凈化利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生態環境局配合)高郵湖(高郵市境內)圍網養殖按照《高寶邵伯湖(省管漁業水域)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20-2030年)》要求有序推進圍網退出,到2025年,高郵湖(高郵市境內)圍網養殖面積控制在7.2萬畝以內,寶應縣白馬湖(寶應縣境內)的圍網養殖全部退出。(省高寶邵伯湖漁管會、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按照“統一規劃、分期建設、遠期預留”的原則,在儀征市高位謀劃“無廢城市”建設示范區。統籌建設示范區內道路、管網、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高水平建設配套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從嚴從新執行環保排放標準。進一步整合優化全市分散布局的各類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釋放生態空間,構建循環型產業鏈,實現循環利用和環境降負。(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
(七)增強清潔能源供應能力。推動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煤炭消費等量減量替代,持續降低能耗強度。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供熱改造,逐步關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熱電和燃煤鍋爐。推動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實施用電、燃氣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推動華電揚州發電有限公司謀劃實施燃煤機組改燃氣工作。實施氣化工程,提高電煤使用比重。加快推進地方政府和城鎮燃氣企業重點儲氣設施建設,實現天然氣管網所有縣(市、區)全覆蓋,提高非化石能源供應能力。全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因地制宜利用養殖魚塘、農業大棚、山地丘陵等空間資源,開展集中式光伏電站建設。推進生物質能源化利用,有序引導農林生物質和沼氣發電發展,重點發展垃圾焚燒發電。推進機動車船清潔能源供應設施建設。(市發改委、工信局牽頭,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局配合)推進交通載體電氣化,完善電動汽車城市充電網絡和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加快船舶岸電、空港陸電受電系統建設。實施“綠色車輪”計劃,推廣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到2025年,加氣站、充電站等新型終端服務設施基本實現城市全覆蓋、高速公路和高等級航道全覆蓋,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靠港船舶的岸電使用電量在2020年基礎上翻一番,沿江靠港和水上服務區錨泊船舶使用岸電率顯著提升。(市發改委、工信局、交通局牽頭)積極推動涂裝產業集群建設集中噴涂中心“綠島”項目,實現中小企業高污染工序集中有效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八)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統籌謀劃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升級“生態環境監測一張網”,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排放監測監控全覆蓋。加強固定污染源全過程動態監控,到2025年,實現市內排污許可領證單位排污、視頻、用能聯網監控全覆蓋。加強工業園區在線聯網監控。推動重點工業園區、化工園區(集中區)結合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特征,安裝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設備,強化特征污染物監測監控。建設工業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監測監控體系,統一設計園區數字化監管系統,嚴格管控污染物排放。完善移動源在線監控,強化國家—省—市三級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線監控體系,增加儲油庫在線監控等功能。推進環境監測基礎設施5G信號接入,到2025年,實現所有環境監測與監控基礎設施5G網絡全覆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配合)
(九)提升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能力建設。開展重要敏感保護目標、重點河流應急防范工程建設,明確“斷、控、引、降污”措施,實現清污分流、降污排污等功能。針對化工園區(集中區)、涉危涉重園區以及化工重點監測點,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三級防控體系建設。到2025年,重點河流全部完成應急防范工程建設,重點園區全部完成突發水污染事件三級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環境應急指揮體系,到2025年,全面建成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應急管理局、水利局配合)
三、重點工程
本計劃共梳理排定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73個,總投資匡算164.66億元。其中政府財政投資匡算119.62億元,社會化投資匡算45.04億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重點工程明細表詳見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依托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體系,協調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推動建立統籌監督、協商推進、政府主導、多元聯動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機制,對列入計劃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程等實施跟蹤調度和動態調整。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是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責任主體,負責督促主要任務序時完成和重點項目按序時建設。強化計劃執行評估,及時依據評估結果對目標任務進行科學調整。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列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推動先進適用的科研成果在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和應用。
(三)加大資金投入。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重要領域,保障資金投入。建立環保稅收全部用于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針對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和相關企業強化金融產品創新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采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手段,依法依規拓寬融資渠道。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的融資擔保作用,為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增信服務。
(四)完善政策支持。市縣兩級政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用能、排污總量等指標時,對納入行動計劃的相關項目予以傾斜,重大項目“一事一議”,重點加大對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在電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探索市場化的價格收費制度,建立與成本掛鉤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加強重大設施的空間預控和用地支持。
(五)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社交平臺,發布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治理成效有關資訊。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大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營造全社會關注關心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治理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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