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資訊丨鄭州住房公積金調整政策:?支持租房提取和剛需購房
鄭州住房公積金調整政策:支持租房提取和剛需購房
4月7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和購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
(資料圖)
為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解決住房問題,重點保障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和購房貸款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
一、支持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年度內可通過“鄭好辦”線上平臺或線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單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18000元,雙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36000元。
二、加大對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針對剛性住房需求,購買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金額為100萬元;僅購房人滿足貸款條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貸款金額為80萬元。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不再結合家庭繳存賬戶余額認定。
通知未涉及的提取和貸款政策,繼續按照原有關規定執行。本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執行,在執行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或已通過初審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繼續按原政策規定辦理。
附《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和購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調整背景和意義
為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解決住房問題,重點保障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目前的資金運行狀況,具備適度放寬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條件。按照落實房住不炒的總要求,結合鄭州市職工的購房資金需求現狀和優先支持通過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問題的工作思路,并重點考慮了繳存時間較短的新市民、青年人群體的貸款需求,對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和購房貸款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解讀
(一)提取政策調整情況。本次調整的提取政策中,取消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次數限制。原政策規定:因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或其他住房的,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新政策規定:支持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年度內可通過“鄭好辦”線上平臺或線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單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18,000元,雙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為36,000元。
提取政策實施后,每年的提取額度能夠確保在鄭州租賃到較好條件的居住房屋。租房職工可以根據自己的賬戶余額狀況和資金需求,在年度內隨時多次通過“鄭好辦”等線上線下平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方便職工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促進租購并舉住房保障政策落實。
(二)貸款最高額度調整情況。新政策實施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時,最高貸款金額由8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僅購房人繳存情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辦理家庭第二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且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審批標準由原來不得超過家庭繳存賬戶余額的15倍,調整為不再結合家庭繳存賬戶余額認定。
新政策繼續體現了對剛需購房家庭、低繳存職工的傾斜,新政策實施后,剛需購房家庭和低繳存職工群體將能獲得更高額度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購買能力會得到提高。
(三)貸款申請條件調整情況。新政策實施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條件,由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調整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同時,繼續禁止受理家庭第三套住房和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申請條件的調整,降低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門檻,將更加有助于新畢業大學生、外來投親和務工等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三、注意事項
一是本通知未涉及的提取和貸款政策,繼續按照原有關規定執行。
二是本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執行,在執行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或已通過初審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繼續按原政策規定辦理。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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