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頭條:RTO焚燒爐納入專項整治
3月27日,寧波市鄞州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開展全市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資料圖片)
鄞州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鎮(街道)應急管理所、經濟開發區安監站:
為全面加強工業企業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RTO焚燒爐等重點環保設施(以下簡稱:重點環保設施)的運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辦〔2023〕14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排查重點環保設施重大安全風險,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到2023年底,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率達100%,形成“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改、狀態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企業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重大事故隱患全面消除,重點環保設施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大幅下降。
二、重點整治事項
重點整治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重點環保設施安全隱患,突出防范中毒窒息、燃燒爆炸、坍塌等生產安全事故,具體整治標準詳見附件1、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可結合實際補充完善整治標準。
生態環境部門要對建設項目環保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企業重點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的運行安全納入監管范圍。工貿企業涉爆粉塵治理按照《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浙應急基礎〔2021〕86號)落實,不納入此次整治范圍。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階段(發文起至4月15日)。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對轄區內重點環保設施開展調查摸排,確定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企業名單,將具體名單與“工業企業安全在線—環保設備安全整治-名單管理”模塊內企業進行認真校核比對,遺漏的要及時補錄,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6日至10月31日)。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對重點環保設施開展現場專項檢查,建立問題清單,對突出安全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整治中發現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處置的重大事故隱患,在提醒企業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基礎上,及時以書面等形式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各地整治相關情況要及時錄入“工業企業安全在線—環保設備安全整治—專項整治檢查”模塊。
(三)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對重點環保設施安全整治工作開展全面督查,及時查漏補缺、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工作成效。省、市、區安委辦將適時組織明查暗訪、專項督查,推進整治工作不斷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靠前履職。從近幾年市內外事故情況看,因環保設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較多,安全風險突出,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專項整治十分必要,意義重大。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堅決貫徹上級部署要求,主動作為,靠前履職,統籌推動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化解重點環保設施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環保設施生產安全事故多發態勢。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問題,統籌結合電鍍行業標本兼治、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回頭看”等工作,在上級要求基礎上合理確定工作目標、整治內容、工作措施及時間表、責任人。要嚴格整治標準,以問題和結果為導向,清單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變動,確保工作責任和要求在企業層面執行到位,各類事故隱患閉環整改到位。
(三)加強統籌,形成合力。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加強業務部門間溝通協作,加強信息共享、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安委會專委會作用,開展安全環保聯合檢查,督促責任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嚴格實施整改銷號、閉環管理制度,確保企業環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對嚴重違法違規企業,要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等措施,嚴厲懲治違法行為。要強化結果引用,穩步實施聯合懲戒。
(四)總結提升,常抓不懈。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要根據省市相關工作機制要求,及時跟蹤研判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應用一批長效舉措和工作機制。各地要在每月3日前通過“工業企業安全在線—風險管控—報表報送”模塊準確報告整治推進表(附件2),進展情況省市安委辦將定期匯總通報。
附件:
1.《浙江省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安全生產檢查事項對照表》
2.工業企業重點環保設施運行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抄(報)告單
鄞州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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