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揭秘!蛋糕店使用的“金箔”竟是……
添加“金銀箔粉”的蛋糕,被冠以“大富大貴”“暴富款”等名稱,制造噱頭提高售價。近年來,部分商家為了牟取暴利,制作、售賣或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類物質食品見于市面。
在某網絡餐飲服務平臺上,江西省龍南市烘焙商家“柒某烘焙”蛋糕店銷售添加“金銀箔粉”的蛋糕,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卡某奇”蛋糕店在制作蛋糕中使用“金銀箔粉”,也明確宣稱可食用。在線下,當地“左某”蛋糕店里也發現使用中的“金銀箔粉”……
2022年3月,龍南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在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主題宣傳活動時,接到龍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移送12315舉報平臺上的線索反映,當地蛋糕店銷售含有金銀箔粉蛋糕。該院對這一情況依法立案并展開調查。
(資料圖片)
今天,在第41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龍南市檢察院辦理的督促整治非法添加金銀箔粉食品行政公益訴訟案就是其中一起。
這些象征“大富大貴”的金銀箔粉是啥原料?“純度”怎樣?食用后對身體是否有影響?
檢察機關調取銷售記錄等相關材料,并詢問涉案蛋糕店相關工作人員發現,涉案幾家蛋糕店使用的金銀箔粉原料既有國內廠商生產,又有德國和日本等國家進口的產品,部分產品說明書標明成分99.96%銅、0.04%鐵,且明確用于裝飾,不得食用,成本僅每克十幾元至幾十元,并非對消費者宣稱的純金純銀箔粉。
食用金銀箔粉并不會被身體吸收,部分消費者食用后還出現惡心、腸胃不適等情況,不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影響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身體健康,也助長了宣傳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的不良風氣。
事實上,對于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行為的性質早已有規定。
2022年1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規定,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
根據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龍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食品安全和廣告監管的職能部門,應對食品中非法添加金銀箔粉、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加強監管。
龍南市人民檢察院向該局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廣告監管職責,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遏制“食金之風”。
龍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立即對涉案蛋糕店進行了行政處罰,市場監督管理局約談某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在本地的分支機構,督促其加強服務平臺相關違法行為的監測管理,責令該平臺對相關涉及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虛假宣傳的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行業治理,龍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專項整治活動,集中查處食品中非法添加金銀箔粉行為,加強網絡食品交易、食品廣告宣傳監管,依法從嚴查處食品虛假宣傳等違法廣告,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組織烘焙行業、餐飲酒店、大型商超、“網紅小吃店”等經營者集中開展法律知識培訓,開展食品安全和營養教育宣傳,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倡導科學理性消費。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