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滇池水務簽署昆明市石林縣城鎮水環境改善項目(一期)特許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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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昆明滇池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滇池水務”)宣布,滇池水務于2023年2月24日與石林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石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署了《昆明市石林縣城鎮水環境改善項目(一期)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協議")。
根據特許經營協議,石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授權授予滇池水務石林縣城鎮水環境改善項目(一期)("一期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包括投融資、建設管理、運營、移交項目資產以及獲取由此產生的收益的權利。滇池水務將在一期項目所在地設立全資附屬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待項目公司設立后,特許經營協議項下一期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將轉移至項目公司繼續履行。
一期項目包括一個再生水補水子項目:(i)石林縣城鎮水環境改善項目(南城區截污干管)項目,以及兩個污水處理子項目:(i)石林縣集鎮污水處理廠(站)及收集管網建設項目;及(ii)石林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一期項目的總投資額約為人民幣3.2億元,最終以政府有權部門或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審核確認的金額為準。
公司╱項目公司將獲得特許經營協議約定下相關子項目30年的運營期,自相關子項目工程交工驗收合格次日起至期滿移交次日止。在運營期內,公司╱項目公司將按照特許經營協議之約定對相關子項目進行運營、維護與管理,且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將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污水處理水價及再生水補水水價、水量向本公司╱項目公司支付服務費。在運營期內,污水處理水價及再生水補水水價將根據特許經營協議之約定調整。相關子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屆滿後,本公司╱項目公司將按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向石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移交相關子項目的資產。
關鍵詞: 滇池水務 石林縣城鎮水環境改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