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聞】焦爐煙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18人被問責
【資料圖】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饋了督察情況,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和吳忠市、中衛市、石嘴山市等地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問題也在被查之列。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饋了督察情況,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和吳忠市、中衛市、石嘴山市等地違規上馬“兩高”項目問題也在被查之列。
經查,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多個項目未取得節能審查手續就開工建設,屬于違規未批先建。2016年7月至9月,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越權受理3家企業提交的節能審查申請。
吳忠市通達煤化公司一期焦爐在配套脫硫脫硝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于2021年3月建成投產運行,焦爐煙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焦爐未按環評報告要求建設干熄焦裝置,違法將污染物嚴重超標的循環水用于熄焦;二期110萬噸/年焦化、焦爐煤氣甲烷化制取10萬噸液化氣及配套項目,未經節能審查于2020年9月開工建設,2021年5月被園區管委會責令停止建設,但截至督察組進駐時仍在施工。寧夏慶華煤化公司110萬噸/年焦化聯產30萬噸/年甲醇項目違法將污染物嚴重超標的循環水用于熄焦。
2020年3月,寧夏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報用于替代的寧夏潤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關停工業鍋爐減煤量為42.13萬噸,但年均實際減煤量僅為15.14萬噸,遠小于申報減煤量,存在申報減煤替代量與實際減煤量不符的問題。
2018年至2020年,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煤焦化循環經濟產業鏈提升改造等4個項目將減少的煤炭洗選產能作為減少煤炭消耗量進行指標替代,造成能耗替代指標不實。
根據調查情況,對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吳忠市、中衛市和石嘴山市及相關職能部門的18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給予時任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田彥虎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時任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何德昕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吳忠市太陽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楊繼山誡勉,給予吳忠市太陽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劉軍強誡勉;給予時任惠農區發展改革局局長樊宗余誡勉,給予時任大武口區發展改革局局長杜海亮誡勉,給予時任平羅縣發展改革局局長張萬青誡勉,給予時任石嘴山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楊旭日誡勉,給予時任石嘴山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薛自林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