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快看點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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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廣州2月8日電 (記者 程景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2月8日公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稐l例》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當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共八章66條,對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表示,《條例》重點明確合作區管理執行機構的職能定位,理順與廣東省、珠海市有關單位之間的權責關系,優化澳資企業在合作區發展的營商環境,完善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生活的制度保障。
《條例》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基礎上,結合合作區管理運行實際,規定合作區管委會是負責合作區開發管理的議事決策機構,明確合作區執委會是合作區管委會的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廣東省政府派出機構在職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管理職權。
為解決合作區執委會及其工作機構職權來源問題,《條例》規定原廣東自貿區橫琴片區管委會、橫琴新區管委會及橫琴鎮相關職能由合作區執委會及其工作機構承接。同時,為鼓勵合作區改革創新,《條例》明確除國家規定外,不得設置對合作區執委會及其工作機構的考核、評比項目。
同時,《條例》規定合作區實行一級財政管理,合作區預決算草案由廣東省政府提請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批;明確粵澳雙方協商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規定合作區的土地出讓收益由合作區與珠海市均等共享,合作區國民經濟統計指標數據納入珠海市統計。
此外,《條例》強調合作區新出讓建設用地應當直接服務于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朱偉認為,《條例》相關規定一攬子解決了合作區管理運行體制機制遇到的系列重點難點問題。將抓緊修訂合作區管委會議事規則和執委會工作規則,進一步細化明確合作區管理執行機構之間的職能分工、職責邊界,優化機構內部設置和運作流程,理順合作區與廣東省有關部門、珠海市的關系,加快落實合作區特殊的財政體制、預決算審批和審計監督機制。
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陳春生稱,將積極推進廣東省政府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合作區執委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指導合作區執委會提請廣東省政府同意,在合作區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依法啟動綜合行政執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