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開展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入庫儲備工作
日前,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入庫儲備工作,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與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可參與申報。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粵工信節能函〔2022〕6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關于印發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19〕115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粵工信辦函〔2020〕25號)等要求,為做好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仍將下放審批權限到各地市,由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我廳通知要求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論證、入庫儲備和排序優選等。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樹立“先謀事、后排錢”的理念,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權責對等的原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項目入庫儲備工作。
二、支持范圍及方式
(一)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采取事后獎勵方式,支持地市轄區內已建成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項目,以及工業窯爐、水泥窯等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含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燒飛灰)項目。珠三角地區(包括包括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市,下同)獎勵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含購地款和非生產性交通運輸車輛購置)的2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和云浮市,下同)獎勵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含購地款和非生產性交通運輸車輛購置)的30%,且上限不超過2000萬元。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存在獲得我廳經管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逾期未驗收情況的項目單位(超過項目完成期限3個月尚未完成驗收,已延期項目按延期時間計算),不得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多個獨立法人單位聯合申報。
(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采取獎勵方式,對獲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優越標志企業、“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企業給予一次性直接獎勵。
三、申報條件
(一)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項目已完工,且完工時間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之間,項目總投資額珠三角地區不低于2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不低于1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單個項目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應不低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10萬噸/年,或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1萬噸/年(梯次與再生利用可合并計算),或生活垃圾5萬噸/年,或垃圾焚燒飛灰3萬噸/年。如涉及新建、改建、擴建投資項目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相關要求。
(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浉矍鍧嵣a伙伴計劃項目,申報主體應是獲得2021年度“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優越標志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的在粵港資企業,已獲得獎勵的企業不再獎勵。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緊開展項目入庫工作。請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并于6月15日前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http://210.76.80.141完成本地區項目申報配置,從項目單位提交申報材料開始即納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管理。各地市如有自建項目系統,請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二期)正式上線使用的通知》(便函〔2021〕469號)中的要求與我廳系統進行對接。根據省政府有關部署,省財政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合搭建了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簡稱“粵財扶助”),并同步進駐粵商通和省政務服務網,推動實現補貼信息查詢、申報、審核、監管“一網式”管理。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已于2021年在“粵財扶助”平臺上線,我廳會同省財政廳委托的技術支持單位完成了各市用戶配置,請各地市主管操作人員及有關企業登錄該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home)進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的錄入及審核工作。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也已列入2022年度“粵財扶助”平臺上線試點項目,有關工作將按省財政廳后續要求進行。該平臺使用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直接撥打平臺技術咨詢電話協助解決(020-37162810)。
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根據具體項目申報情況,科學選擇內部集體研究、專家評審論證、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審等方式,加強項目審核和評審論證,經局黨組集體研究審議、市政府審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項目入庫和優先排序結論,所有推薦項目均需進行現場審查,不得以摸底、建表視同項目入庫儲備。我廳將視情況對部分入庫項目進行核查。
(二)報送項目入庫信息。請于7月31日前將項目入庫情況正式報送我廳(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報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庫儲備項目申請報告(一式一份,并提供蓋章掃描電子版光盤)、項目入庫儲備匯總表(附件7)及評審材料(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家簽到表、專家評審意見等)、黨組會議紀要等,并在完成項目審核推薦流程后將擬入庫項目及時錄入(導入)同級財政部門管理的“預算儲備項目庫”,由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核。未納入項目庫且未在相關項目庫管理系統完成錄入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
(三)項目資金分配及監督管理。我廳根據各地市項目情況,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額度及以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因素進行資金切塊分配。按照“誰評審、誰負責”原則,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并對項目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政府審計等負責。
附件:
1.2023年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項目(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入庫申請報告封面
2.企業基本情況表
3.項目基本情況表
4.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參考大綱
5.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承諾書
6.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
7.2023年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項目(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入庫儲備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5月27日
關鍵詞: 污染防治攻堅戰 項目入庫 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