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保護、誰受益!重慶首輪流域橫向補償機制“三年答卷”來了
近日,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正共同組織區縣開展2021年度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清算工作,根據既定補償規則和相關流域2021年1-12月水質實測結果核算,各區縣共需完成橫向補償資金撥付13833萬元,將全部由受償區縣用于流域水環境的保護與治理。
若水質超標或變差,“上游”補“下游”
何為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
據介紹,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是一種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制度性安排,是生態環保領域的一項重大財政制度創新。
目的是讓流域的生態受益地區對開展生態保護地區所付出的保護成本、機會損失和提供的生態服務價值給予合理補償;同時,讓實施流域環境破壞的地區對其他受影響的地區作出賠償,彌補其遭受的環境損失和開展水環境治理修復的相關費用,體現“誰污染、誰治理;誰保護、誰受益”的支出責任落實原則。
2018年,重慶市政府印發《重慶市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試行)》(渝府辦發〔2018〕53號),將全市范圍內流域面積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區縣的19條河流(涉及33個區縣)全部納入補償機制的實施范圍,要求上下游區縣間簽署具有約束力的補償協議。
具體條款上,以河流區縣交界斷面的水質監測結果為依據,若水質超標或變差,上游補下游;若水質達標且向好,下游補償上游。補償資金以每月100萬元為基數,實行“月考核、年清算”,受償區縣須將資金專項用于流域水環境的保護與治理。
74個國家水質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98.6%
重慶實施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成效如何?
市財政局方面介紹,現重慶市首輪流域橫向補償機制已實施期滿3年,累計實現區縣橫向補償5.4億元,對全面改善長江干流重慶段水環境質量、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據生態環境部通報數據,全市74個國家水質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已由2018年的90.5%,提升至2021年的98.6%。
下一步,市財政局還將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在總結評估首輪工作成效的基礎上,對機制的補償條件、補償標準進行優化完善,并組織相關流域區縣繼續簽訂第二輪補償協議,鞏固全市“成本共擔、效益共享、協同共治”的流域大保護格局。
關鍵詞: 重慶,橫向補償機制,流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