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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桂斌院士:新能源并非零污染

“發展新能源對于實現碳中和非常關鍵,但也要防范其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生態環境風險?!比珖f委員,中科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江桂斌提醒,面對光伏、風能發電等新能源迅猛發展的態勢,要未雨綢繆,開展相關研究,積極防范新能源新技術應用過程中可能帶來的新問題。

以太陽能光伏發電為例,2021年,我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裝機容量約5300萬千瓦,連續9年穩居世界首位,大規模光伏發電已經在全國很多地區鋪開。

但江桂斌調研發現,從全生命周期分析,光伏發電并非零碳排放、零污染,存在很多潛在的生態環境風險。

比如,光伏產品的制造過程,特別是硅冶煉和提純加工過程,會產生大量四氯化硅、氯化氫等廢氣和含氟污水。

近年來,我國光伏電池年產能已超過2萬噸,其中僅四氯化硅超過10萬噸。若這些廢棄物等不能得到合理解決,將對空氣、水、土地資源等造成嚴重的污染。

同時,大規模光伏電池板建設改變了地表覆蓋,引起局部太陽能輻射變化和地表能量平衡,其潛在的生態和氣候影響目前還缺乏長期的監測數據和明確的結論,需進一步系統深入研究。

此外,大量光伏發電組件的回收利用問題也是新的難題。

江桂斌指出,光電元器件使用壽命一般在20~30年,未來將會產生大量廢棄的電池板。這些電池板不僅含有稀有金屬或貴金屬(如銀、碲或銦),也有許多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有害物質。但目前尚缺乏較成熟的光伏組件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回收利用技術,也沒有相關規范。

面對這些問題,江桂斌建議,在推進實施“雙碳”目標的同時,要健全新產品生命周期評價體系,加強相關基礎研究,減少可能的不利影響,保障我國新能源有序健康發展。

具體來說:首先要開展光伏電站全生命周期評估,研究其回收、碳足跡和有害物質排放,綜合評估經濟效益和環境影響,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綠色評估指標信息化管理和認證體系,對新能源開發過程的“綠色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估,大力支持對于通過生命周期評價更優的企業。

其次,針對大規模光伏發電改變了土地利用類型、地表功能和局部的生態系統,要加強相關基礎科學研究,從水土、植被、動物、生物多樣性、輻射平衡、能量平衡等多層次,開展大規模太陽能開發的氣候、生態、環境效應的長期監測和影響評估,優化生態空間布局,減少不利影響。

第三,針對光伏組件老化與回收處理難題,制定國家資源回收利用的管理規范,明確生產企業回收處置的責任主體,出臺有關回收利用的扶持政策,并做好固廢處理處置和資源回收技術儲備。

此外,江桂斌強調,要做好可再生能源用地規模和性質研究,將可再生能源規劃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做好規劃選址、資源測評、建設條件論證,根據當地地形地貌、氣候特點和能源稟賦,實現多能互補,合理有序開發,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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