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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千億可再生能源補貼或一次性發放,3月底前完成企業自查

          3月27日,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國家相關部門正在著力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的缺口問題。

          目前,主管部門正在就可再生能源補貼欠款事項進行系統性清查,3月底前將完成企業自查。預計最快一個季度,主管部門將對上述企業清查完畢,此后國家將一次性發放歷史拖欠補貼。

          3月27日,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國家相關部門正在著力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的缺口問題。

          目前,主管部門正在就可再生能源補貼欠款事項進行系統性清查,3月底前將完成企業自查。預計最快一個季度,主管部門將對上述企業清查完畢,此后國家將一次性發放歷史拖欠補貼。

          推動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缺口

          分析人士指出,可再生能源補貼長期拖欠問題較為嚴重。一方面是資金來源不能滿足補貼需求,另一方面是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未能足額征收。綜合各項因素,業內粗略測算,截至2021年底補貼拖欠累計達4000億元左右。

          此前,《關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指出,要研究出臺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技術研發,推動工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建材等行業節能減排,促進優化能源結構,完善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推動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缺口。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071.34億元,較2021年增長4068.03億元。

          據E20研究院粗略測算,與固廢處理相關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及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拖欠累計約在200億元左右,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比較低。但對于項目運營方而言,拖欠的補貼到位將極大程度改善項目公司現金流,對于相關項目的穩定運營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對于公用屬性較強的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和目前商業化水平較差的秸稈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作為項目財務回報測算中最重要的假設之一,穩定的回款預期將大幅提升社會資本方投資信心及金融機構貸款信心,對行業穩定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另一方面來看,拖欠的補貼一次性付清有望改善項目公司債務邊界,化解企業、地方政府相關債務危機,同時掃清法律障礙,有望推動相關項目通過REITs等創新模式回籠資金再投資。預計下一步,還將進一步完善綠證交易、碳交易等新能源領域市場化交易機制,推動垃圾焚燒、生物質發電等在內的新能源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

          補貼拖欠對綠電運營商的現金流有較大影響,一方面要繼續支付利息,另一方面也影響這些運營商的擴張能力。國融證券認為,此次中央增加的4000億元增量中,可再生能源有望成為重點。如果能解決補貼問題,運營商現金流狀況有望顯著改善,也可以帶動整個產業鏈的發展。未來有望通過加快建立電力現貨交易市場、推廣綠證交易、發行專項綠色債等措施來解決存量補貼拖欠問題。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我國通過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方式籌集資金,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量給予電價補貼,有力支持了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

          為滿足迅速增加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需求,電價附加征收的標準多次上調。但伴隨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量的高速增長,電價附加收入仍難以覆蓋存量滾動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天風證券測算,2021年可再生能源基金電價附加收入僅950億元左右,而高電價風光項目可再生能源補貼需求高達約2000億元/年。天風證券預計,2021年底可再生能源的累計補貼缺口或將達到4000億元。

          政策持續關注補貼缺口問題

          記者梳理發現,2020年以來,推動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缺口的相關政策陸續發布,先后通過保證新增項目不新欠、公布各類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以明確項目補貼金額等多種措施,限制補貼缺口的擴大,同時出臺了一系列財稅支持政策,如增值稅即征即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引導調控作用顯著。

          2021年2月,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提出了補貼確權貸款、足額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政策措施,共同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明確,采用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作為其在20年(生物質發電為15年)總共可享受補貼的發電小時數,超出部分按基準電價并核發綠證參與交易。

          各類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如下:

          風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資源區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分別為4.8萬小時、4.4萬小時、4萬小時和3.6萬小時,海上風電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5.2萬小時。

          光伏發電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3.2萬小時、2.6萬小時和2.2萬小時。

          此外,根據國家發改委2019年5月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2018年底之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網的,國家不再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網的,國家不再補貼。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新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全面實現平價上網,國家不再補貼。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性和靈活調節能力,推動形成有更強新能源消納能力的新型電力系統。

          《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協同運行,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跨省跨區資源市場化配置和綠色電力交易規模顯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儲能等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初步形成。

          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要求,國家市場與?。▍^、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得到進一步優化配置。

          關鍵詞: 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