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征集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的通知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關于征集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的通知,詳情如下:
全市廣大企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助力企業污染防治項目建設,現向全市廣大企業單位征集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相關申報要求如下:
一、重點申報范圍
(一)大氣污染防治項目
1.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包括源頭替代、末端治理、無組織排放治理、“綠島”項目建設等)、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包括爐窯淘汰、清潔能源替代、末端治理等)等。
2.鍋爐綜合治理:燃煤鍋爐淘汰、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等。
(二)土壤污染防治項目
1.在產達標排放企業為減少重金屬或有機污染物等土壤有毒有害物質排放進行的生產工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等;
2.在產達標排放企業為減少重金屬或有機污染物等土壤有毒以及物料、污水、廢氣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如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廢氣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對重點區域和重點設施設備進行防腐防滲升級、加裝二次保護設施、泄漏檢測設施等;
3.在產達標排放企業排污口整治及其他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鏈條的措施等。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未獲得其他中央財政資金補助;
(二)項目為待建或在建狀態;
(三)申報企業近三年來無嚴重環保失信和環境違法行為;
(四)非環?!叭瑫r”項目;
(五)項目總投資不少于200萬元(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項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及其批復或備案文件;
(三)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
(四)其他項目成熟度證明文件。
四、政策支持
對于成功申報入庫的項目,可獲得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最高可達項目總投資的50%。
五、申報時間
申報窗口常年開放,生態環境部原則上每年分別于4月15日、9月15日前開展一次項目入庫集中審核,要求至少提前一個月提交參審項目申報材料,請各單位合理安排時間。2022年第一批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20日。
六、聯系方式
中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聯系人:
合肥市生態環境局財審處 胡 仲 65307572
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 胡曉玲 63508117
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土壤處 姚 遠 63508118
肥東縣生態環境分局 方志 13695603713
丁傳珍 13705605649
肥西縣生態環境分局 唐艷麗 13855165782
廬江縣生態環境分局 張 騰 15056563234
長豐縣生態環境分局 鄔立伍 13856912110
巢湖市生態環境分局 楊吉玉 13966379813
瑤海區生態環境分局 程曦64496649
廬陽區生態環境分局 劉 松 65699328
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 劉 強 17718178316
包河區生態環境分局 張應振 13955259459
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 竇禮民 15375364389
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 楊錦輝 65320613
新站區生態環境分局 查力65777127
安巢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 周 游 1875514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