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盤點!哪個省、市城鎮污水/流域出水標準最嚴格?
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起步于 20 世紀 70 年代末,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和水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不斷提升,持續拉動城鎮污水處理需求。進入 20 世紀 90 年代后,我國城鎮污水處理進入快速發展期,各級政府不斷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的投入,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斷增強。
城鎮污水處理廠既是治理水污染的重要環境基礎設施,也是監管水污染情況的重點領域。《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發布實施以來,對控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工藝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或深度處理工藝。一級處理工藝主要通過物理法實現固液分離,以去除水中的粗大顆粒和懸浮物。二級處理工藝主要采用生物處理方法,以去除不可沉懸浮物和溶解性可生物降解有機物。三級或深度處理工 藝主要采用具有脫氮除磷工藝的生物處理方法,以去除水中的氮磷,部分還采用化學除磷法除磷;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或反滲透法等,以去除水中剩余污染物;采用臭氧或氯消毒法等, 以殺滅細菌和病毒。20 世紀 80 年代以前,我國污水處理廠主要采用傳統活性污泥法的二級處理工藝。20 世紀 80 年代后,逐漸開發了氧化溝法、缺氧-好氧法(A/O)、厭氧-缺氧-好氧法(A2O)、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膜生物反應器法(MBR)、曝氣生物濾池法(BAF) 等具有良好脫氮除磷功能的工藝。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2020 年城鄉建設統計年鑒》,截至 2020 年底,我國城市及縣城污水處理廠共 4326 座,較“十二五”末新增 783 座。其中,城市污水處理廠 2618 座, 5 年累計新增 674座。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 19267 萬 m3/d,較“十二五”末增長 37.2%。“十三五”時期,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 97.53%,較“十二五”末增長 30%。根據《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2017 年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占全國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年處理污水總量的 91.4%。
在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基礎上,北京、天津、江蘇、浙江、湖南、寧夏、云南昆明、廣州茅洲河流域、河北大清河流域、河北子牙河流域、河北黑龍港及運動流域、陜西黃河流域、安徽淮河流域、湖北漢江中下游、四川岷江沱江流域以及重慶梁灘河流域等陸續發布地方城鎮污水/流域污水相關排放標準。中國水網對上述各省、市城鎮污水及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COD、BOD5、NH3-N、TN以及TP共十八個標準五項指標加以整理匯總并對比,如有疏漏,歡迎留言補充!
表1 國家及各省、市城鎮污水/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
表2 國家及各省、市城鎮污水/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比表
單位:mg/L
各指標都代表什么?表中給出了哪些信息?
通過對圖2中的各控制指標對比得出以下結論:
COD(化學需氧量):用化學氧化劑氧化水中有機污染物時所消耗的氧化劑量。
各省、市城鎮污水/流域標準中COD控制值不高于20 mg/L的有3個: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該值已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Ⅲ類水標準(Ⅲ類水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各省、市城鎮污水/流域標準中COD控制值不高于30 mg/L的有11個:北京市新建B級出水標準、天津市A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一級出水標準、浙江省新建出水標準、湖南省一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廣東省茅洲河流域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重點控制區出水標準、陜西省黃河流域A級出水標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出水標準以及重慶市梁灘河流域重點保護流域出水標準,該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Ⅳ類水標準(Ⅳ類水標準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在有氧條件下,水中可分解的有機物由于好氧微生物的作用被氧化分解而無機化,5d、20℃則是生化需氧量的標準條件。
BOD5控制值不高于4 mg/L的標準有3個: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已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Ⅲ類水標準;
BOD5控制值不高于6 mg/L的標準有6個:北京市新建B級出水標準、天津市A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重點控制區出水標準、陜西省黃河流域A級出水標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出水標準,已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Ⅳ類水標準。
NH3-N(氨氮):指以氨或銨離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即水中以游離氨(NH3)和銨離子(NH4+)形式存在的氮。
在水溫>12℃的條件下,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NH3-N控制指標不高于1.0 mg/L,共有3個標準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Ⅲ類水標準;北京市新建B級出水標準、天津市A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一級出水標準、浙江省新建出水標準、湖南省一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重點控制區出水標準、陜西省黃河流域A級出水標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出水標準以及重慶市梁灘河流域重點保護流域出水標準的NH3-N控制值不高于1.5 mg/L,10個標準已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Ⅳ類水標準。
在水溫≤12℃時,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NH3-N控制指標不高于1.5 mg/L,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Ⅳ類水標準。
TN(總氮):水中各種形態無機和有機氮的總量。
在水溫>12℃的條件下,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天津市A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一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二級出水標準、浙江省新建出水標準、湖南省一級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以及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出水標準的TN控制指標不高于10 mg/L,嚴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出水標準TN控制指標的15 mg/L。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的TN控制指標則更為嚴格,要求TN控制指標不高于5 mg/L。
在水溫≤12℃時,除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出水標準相同外,上述標準均嚴格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出水標準TN控制指標。
TP(總磷):水樣經消解后將各種形態的磷轉變成正磷酸鹽后測定的結果,以每升水樣含磷毫克數計量。
對比出水標準發現,云南省昆明市A級出水標準的TP控制指標最嚴格——不高于0.05 mg/L,僅次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水標準;北京市新建A級出水標準和河北省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TP控制指標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標準;北京市新建B級出水標準、天津市A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一級出水標準、江蘇省二級出水標準、浙江省出水標準(包括現有和新建)、湖南省一級出水標準、寧夏回族自治區出水標準、云南省昆明市B級出水標準、河北省大清河流域重點控制區出水標準、陜西省黃河流域A級出水標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出水標準以及重慶市梁灘河流域重點保護流域出水標準的TP控制指標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標準。
通過對各省、市與流域的地標與國標對比發現,比較突出的省、市及流域包括北京市、云南省昆明市和河北省大清河流域。
北京市出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890-2012)新建A級出水標準中各指標幾乎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新建B級出水標準則是達到地表水準Ⅳ類標準。
云南省昆明市出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A級出水中各項控制指標都已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值得一提的是云南昆明此次提出的二次征求意見稿中TN和TP兩項控制指標是目前出臺的城鎮污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最嚴格的。
河北省出臺的《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795-2018)核心控制區出水標準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重點控制區出水指標除TN控制指標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中一級A出水標準相同外,其余各指標均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
同時,廣東省出臺的《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130-2018)和四川省出臺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311-2016)所提出的控制指標基本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
GB 18918-2002修訂,國家、地方兩級標準共同發揮作用正確導向
城鎮污水處理排放標準一直是行業內關注的熱點話題,標準難道越嚴格越好嗎?答案一定是否定的。2019年3月25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專家評估座談會上,北京工業大學彭永臻院士就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評估作了發言。他談到,以COD為例,若把GB 18918-2002一級A 標準提升至地表水IV類標準或地表水III類標準,將造成處理成本提高5倍以上,而為此去除的少量難降解有機物大都是木質素、纖維素等無毒害作用的有機物(相關閱讀:彭永臻院士:污水廠排放標準盲目提高趨勢應及時遏制)。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水生態環境司司長張波也在1月24日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十四五”期間不鼓勵各地追求過高的優良水體比例,而應因地制宜按照實際情況去制定適合的、合適的出水標準,夯實工作基礎,補齊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效率(相關閱讀:生態環境部:不鼓勵各地去追求過高的優良水體比例)。
在春節前夕,生態環境部針對我國目前現行的城鎮污水出水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發布標準修改單 (征求意見稿),擬修改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及其監測、監督實施要求(相關閱讀:環境部擬提高城鎮污水廠最高允許排放指標!王凱軍談修訂背景及技術要點等)。GB 18918-2002擬修訂一事,又引起了行業內的熱議,成為大家春節期間的熱聊話題。
為什么要對GB 18918-2002進行修訂?清華大學教授、該標準修改單征求意見稿技術審查會專家組長王凱軍解釋道,現行GB 18918-2002自發布20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形勢發生巨大變化,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的總量和占比不斷上升,該標準對科學、依法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的支撐作用越來越重要。現行GB 18918-2002關于所有水污染物要取混合樣、測日均值的規定,在支撐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方面存在明顯不足,亟待修改完善。本次修改聚焦這個突出問題是非常必要的,標準可能還有其他需要調整的內容,待全面修訂時一并解決。
中國環境科學院前副院長兼總工程師夏青也對修訂現行GB18918-2002進行點贊(相關閱讀:夏青:贊城市污水廠排放標準上正道)。夏青談到,中國環境標準體系中的國家排放標準,強制性追求主要污染物有效控制,追求技術經濟最佳可行,而地方排放標準則強制性追求體現區域環境地帶性特征,確保區域環境質量。實現區域環境質量目標,要靠地方排放標準,一水一策,一城一策,而不是一刀切的國家排放標準。
基于此,夏青表示,要感謝生態環境部法規標準司領導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修訂真正體現標準化需求,為國家、地方兩級標準共同發揮作用正確導向,環境標準管理與技術經濟融合的思維已經形成,更大的成功就在進一步努力之中。
GB18918-2002修訂稿征求意見于3月1日截止,中國水網也將持續關注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