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推動加快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夯實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基。
根據《規劃》,到2025年,江蘇將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安全高效、綠色低碳的現代化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美麗江蘇的支撐力量顯著增強。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全省平均達到80%,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和主要涉水行業所在園區污水管網全覆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建立“生態島”試驗區5個,全省累計建設40個生態安全緩沖區,形成多層級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全面建成。
《規劃》明確了10項建設任務,主要包括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水平、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強危廢與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利用、強化生態保護基礎能力、增強清潔能源供應能力、強化生態環境監測監控支撐、提升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處置能力、推進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管理能力現代化。此外,《規劃》還提出了“十四五”時期需要重點實施的9類重點工程,并對工程建設內容作出相關部署。
《規劃》明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本地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督促重點工程項目按序按時建設。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同時,將規劃目標完成情況納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體系,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確保責任落實、任務落實、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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