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難在破解“散”“卷”問題
我國鄉村經濟正快速從小農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鄉村社會正快速從鄉土社會轉向現代社會,急需鄉村治理;而且,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鄉村治,農業興、百姓安、國家穩。
鄉村治理是政府與社會共同開展鄉村建設的所有活動及其方式方法的總和,是“政府與社會協商”和“鄉村建設”的結合。通過政府與社會協商,達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治理共識和有效公平公正的行為共識,維護社會秩序、效率、公平、正義,光大鄉村價值。
當前,鄉村治理的重點難點在提高農村自治的水平和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效益。前者意在重構鄉村生產、生活、社會秩序,統一鄉村利益訴求,提高農民的組織紀律性,解決鄉村“散”的問題;后者意在重構鄉村產業結構,以工商穩農興農,優化鄉村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提高鄉村生產投入產出比,提高鄉村生產效率,提高農村集體和個人的收入,解決鄉村“卷”的問題。鄉村治理難在破解鄉村根深蒂固的“散”“卷”問題。
上逾千年的鄉村小農經濟形成以家庭、家族、聚落為基本單元的鄉村自治和鄉村生產生活方式,自治程度高但自治水平低下,重視圈子利益漠視圈外公益,利益訴求千差萬別,生產生活自給自足但投入高產出低,農業生產嚴重內卷,致使鄉村很難轉變為社會化生產生活方式。鄉村治理亟需調和鄉村利益訴求以提高農村自治的水平和消除生產內卷以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效益。
統一鄉村利益訴求的關鍵在于堅強而公正的領導,如今能勝任這個領導任務的非黨的領導不可。黨具有為民服務的獨特使命、獨特地位和獨特作用,其黨領導可發揮當地縣、鄉鎮政府的主導作用,補強鄉村社會的進取能力,抑制資本唯利是圖的本性,保障公益平衡私利公益,統一鄉村利益訴求,促進鄉村善治。從主體的作用角度看,鄉村治理是黨領導下政府主導的政府與社會共同開展的鄉村建設。
“十三五”時期,在黨的領導和政府主導下,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極大改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得到推廣加強;“十四五”時期,鄉村治理要更加重視鄉村經濟建設,規劃縣城成為工商業功能區,以工商促興大農業,提供村民就地就近就業機會,提高農業勞動的投入產出比,提高農民收入;強化鄉村社會保障體系,減弱村民對土地保障和差序關系保障的依賴,提高村民安全感;力爭在“十三五”時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基礎上,把鄉村建設成縣城、鎮墟、村莊等輪廓分明的綜合功能體。
鄉村治理“路阻且長,行則將至”,只要激勵適當便可望形成人人自主自覺堅持施行善治的社會風尚;政府應與社會一道共同治理,并設計與施行綜合法律、道德、契約以及規劃、政策、經濟、信用和技術等一切工具與手段的激勵機制和具體措施,促進鄉村善治。鄉村治理功在善治,善治筑和諧,和諧促發展;貴在堅持,堅持成習慣,習慣成自然。
關鍵詞: 鄉村治理,農村環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