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推出“十七條”加大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及相關產業力度
12月28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生態環保領域出臺的省級金融支持政策。
近日,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聯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制定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建立推進機制、開展跟蹤問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創新金融支持模式、加強政銀企聯動、加強宣傳監督等六大方面提出17條具體措施,將為山東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持續注入綠色新動能。
《若干措施》提出將建立環保金融項目庫,計劃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臺省環保金融項目庫管理辦法,率先建立省環保金融項目庫,鼓勵各市建立市級環保金融項目庫。入庫項目將被定期推送至金融機構,作為綠色融資主體貸款授信和享受政策優惠的重要依據。
組建山東省生態環保產業專家庫,為項目入庫審核、綠色項目認證、氣候投融資等提供專家咨詢服務和智庫支持。
《若干措施》將充分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減碳引導作用和金融輔導體系的精準服務優勢,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流向生態環保領域。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設立100億元再貨款專項額度,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加大綠色貨款投放,重點支持碳減排、碳匯等領域貸款。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設立50億元再貼現專項額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和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制定印發了《山東省再貼現減碳引導管理辦法》,作為《若干措施》的配套政策,明確了專項再貼現支持綠色票據的范圍、程序和標準。
此外,山東還將設立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加大省綠色發展基金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資源加大對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模式試點等生態環保治理模式的支持力度。
同時,開展金融輔導,將有需求的企業全部納入金融輔導,符合條件的享受相應利率、期限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