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部門: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曬太陽”說不
近年來,河南省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逐年提升。但由于村莊人口變化、資金短缺、管護機制不完善等原因,部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存在“帶病運行”甚至“曬太陽”現象;同時,2021年7月中下旬我省特大暴雨導致部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嚴重損壞。
為集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推進河南省未正常運行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治提升,加快推動災后恢復重建,提升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成效,近日,省生態環境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河南省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十四五”期間我省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治提升作出系統部署和具體安排。
《方案》提出,將加快構建“縣級政府主導+專業公司建設運維+生態環境部門環境監管”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按照“突出重點、分批推進”“問題導向、分類整治”“嚴格銷號、注重實效”的原則,將未正常運行設施分為有改造提升價值設施、無改造提升價值設施、水毀設施三類,修復一批、改造一批、處置一批,積極推進尾水就地就近就農資源化利用。到2023年底,水毀設施基本完成改造;2025年底,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率達到90%。
《方案》明確五大任務,分批分類推進河南省未正常運行設施整治提升工作。一是建立監管臺賬、規范驗收程序、嚴格銷號管理,嚴格實施掛賬銷號監管;二是分批推進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系統、優化污水處理系統、合理確定排放標準,有序推進有改造價值設施改造;三是依法依規退出、分類有序處置,積極穩妥處置無改造價值設施;四是加快方案編制、強化項目支撐,加快推進水毀設施災后恢復重建;五是規范設施運維管理、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規范設施運行和監管。
《方案》提出“加強責任落實、拓寬融資渠道、強化督導檢查、完善配套政策”等四項保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其中明確,縣級政府是設施分類整治提升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分類推進設施改造。要構建政府、村集體及村民共同分擔機制。建立設施改造調度通報督導工作機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開展督導幫扶。
《方案》的出臺,將為我省加快構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提升設施運行管護水平,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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