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區域綠色治理合作,助推低碳經濟發展
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對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日本、新西蘭和澳大利亞共10國正式生效,標志著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正式揚帆起航。
當前,多國將綠色作為產業變革的重要方向,著力推動制定國家中長期綠色低碳發展戰略。RCEP15個成員國中已有13個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標。以綠色低碳為主題的新型國際貿易體系和產業競爭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和演進,有望引起區域經貿合作綠色化的新熱潮。
RCEP區域內能源礦產儲量豐富、開采量保持較高水平,這些基礎的資源產品是脫碳轉型的重要基石。澳大利亞是全球第二大液化天然氣的出口國與第二大動力煤出口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西蘭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木材和煤炭儲量。日本、韓國具有先進的技術優勢,大部分東盟國家則具有相對的人力成本優勢。在關稅壁壘大幅降低、采用原產地累計規則和負面清單投資準入等利好措施下,RCEP將進一步細化產業分工,發揮各國比較優勢,加快技術、資源的流動和有效配置,促進產業鏈、價值鏈的深度互補融合,加速區域一體化和可持續發展進程。而中國具有強大的生產能力和健全的產業配套能力、超大市場規模和良好的疫情防控局面,有望進一步吸引外資增強中國供應鏈中心地位,對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構建新發展格局產生積極影響。
當前,全球正處于疫情常態化、經濟復蘇綠色化與數字化發展時期,加強綠色治理和包容性增長成為全球治理的主流方向。RCEP的生效實施為促進區域經濟綠色復蘇、低碳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和合作基礎,也對區域內現有環境資源合作平臺的整合與升級提出了新的要求。
當下要充分發揮RCEP作用,拓展區域綠色治理合作,全面提升綠色治理能力,助推低碳經濟發展。
突出綠色作為RCEP面向未來的合作支點,引導促進RCEP綠色低碳化發展。深入探討交流RCEP區域經濟合作對貿易結構、產業結構、綠色供應鏈和價值鏈等方面帶來的影響。擴大區域內綠色貿易與綠色投融資共識,共同打造低碳有效的貿易和投資框架。不斷加強綠色貿易、綠色金融和綠色投資合作,為地區低碳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擴展應對氣候變化、實施碳中和戰略的對話合作。重點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分享,共同推動區域能源轉型,推動RCEP地區成為低碳技術創新發展的新力量。加速國內重點領域改革步伐,有機融入低碳、綠色、環保理念。以國際循環促進國內循環,加快綠色治理能力提升和構建新發展格局。
加強成員國低碳產品標準與低碳產業政策溝通和經驗分享。RCEP協定涵蓋了簡化合作程序的多種方式,鼓勵成員國各方對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相互理解,不僅將大幅減少技術標準壁壘,還將擴大低碳合作范圍,帶動綠色標準、綠色認證等在RCEP區域內的流動與擴散。系統梳理RCEP成員國在相關產業的綠色標準、規則和認證體系,加強案例分析和經驗對比,促進國內相關規章制度對標國際先進成為區域引領。
加快滿足新的政策供給需求和提升協同監管的能力要求。為適應國際貿易投資中的綠色規則和綠色實踐新要求,亟須在動植物、固體廢物與化學品進出口管理等方面,加快補齊政策制度和管理能力短板。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率先對標國際高標準自貿協定中的環境條款,協同做好綠色貿易、進出口管理、國際環境公約履約等工作。
RCEP借助數字信息技術的推廣,對海關通關手續進行了簡化,提升了跨境物流效率,進一步降低了國際溝通成本。應充分認識到數字化對綠色經貿合作帶來的重大機遇,主動迎接貿易數字化時代的新機遇和新挑戰,拓展數字經濟時代綠色貿易、綠色投融資、綠色供應鏈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