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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污水排放口pH探頭11次被人為拔出 杭州市蕭山區某電鍍有限公司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案

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通報“綠劍”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杭州市蕭山區某電鍍有限公司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案,詳情如下:

杭州市蕭山區某電鍍有限公司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案

該案件為生態環境部門通過應用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相關軟硬件發現的一起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案件。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蕭山分局執法人員通過省監控中心在線異常數據智能分析模塊,發現蕭山某電鍍公司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存在重大造假嫌疑。2021年9月14日,在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員工將廢水自動監控設施的pH探頭從污水排放口拔出,斜置在排放口水面上方,pH探頭無法正常監測公司排放廢水,致使監測數據失真。經調閱公司污水排放口視頻監控顯示,2021年8月1日起至9月2日,該公司污水排放口pH探頭11次被人為拔出,無法正常監測該公司排放的廢水。該公司存在干擾自動監測設施采樣,致使監測數據失真的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國家規定,針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實施下列行為,或者強令、指使、授意他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二)干擾采樣,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真的;”的規定。2021年9月30日,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

關鍵詞: 污水排放 pH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