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实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發布!

11月19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逐步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投入力度,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探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利用好政府債券、政策性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不斷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保障。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

現將《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加快建立運維管護長效體制機制,明確責任部門、運維主體、資金渠道和監督管理辦法,確保現有設施管起來、運轉好。鼓勵對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委托第三方開展專業化運行維護。

二、要審慎建設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之前要深入調研、充分論證,除鄉鎮政府所在地村莊、中心村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外,原則不鼓勵新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三、要堅持“先建機制后建設施”,運維管護和資金保障不到位的,不得新上污水處理設施。要堅持以城帶鄉,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運維服務向農村延伸,鼓勵推進城鄉融合、建運一體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四、各地要逐步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投入力度,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探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利用好政府債券、政策性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不斷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保障。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11月15日

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

I 前 言

根據《農村環境整治實施方案》(環辦土函﹝2021﹞287 號)工作部署, 按照《關于印發河南省 2021 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及農業農村污 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21﹞20 號)的要求,為規 范農村生活污水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確保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 達標運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指南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 經驗,參考國內現行相關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指南。本指南為首次發布。

本指南由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

本指南主要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技術中 心、河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河南省資源環境調查五院、河南省水利技 術中心、河南省村鎮規劃協會、河南省周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鄭州大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蔡文倩、王軍強、兗少峰、郭昊、蘇嫚麗、胡小川、 張盛艷、劉盛世、劉慧瀅、李潔、王洪星、徐倩倩、曹磊磊、張幸濤、余平 偉、韓超、張勇、趙如月、程旭、杜珍玉、劉開隆、張江洪、王玉君、楊艷 霞、張嬋娟、郭希紅、邢永強、王志勇、張棟、張永強。

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 技術指南(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過程中收集系統、處理系統應 遵循的技術要求,以及監測管理、數據記錄和檔案管理、安全和應急管理等內容。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除符合本指南外,尚應符合國家 和地方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要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適用于本指南。

GB 7959 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

GB 50014 室外排水設計標準

GB/T 38837 農村三格式戶廁運行維護規范

GB/T 51347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

CJJ 6 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

CJJ 181 城鎮排水管道檢測與評估技術規程

HJ91.1 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應急廳函(2020)299號) 《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豫安委辦(2020)56 號)

3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對農村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的設施,具體分為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系 統。

3.2 戶用收集系統

收集農戶房屋和院內生活污水的設施,包括戶用排水管、隔油池、化糞池、接戶管、接戶井及戶用抽糞設備等。

3 3 接戶管

從農戶戶內至接戶井之間的排水管段。

3.4 接戶井

匯集農戶洗滌洗浴污水、化糞池出水和廚房污水等各路排水,出口設置有格 柵或篩網的檢查井。

3.5 公共收集系統

統一收集農戶污水的設施,包括排水管、檢查井、提升泵站及吸污車等。

3.6 污水處理系統

對農村生活污水進行處理的構筑物或設備,包括預處理、生物處理、生態處 理、污泥處理處置等單元及附屬設施。

3.7 分散處理設施

將單戶或多戶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后進行處理的設施。

3.8 集中處理設施

將村莊或一定范圍內的農戶污水收集后進行集中處理的設施。

3.9 戶用處理設施

將單戶農村生活污水進行就地處理的設施,屬于分散處理設施。

3.10 大三格化糞池

由相互聯通的三個密閉池體組成,中間由過糞管聯通,經過密閉環境下的糞 污沉降、厭氧消化分解等過程,去除和殺滅寄生蟲卵等病原體,控制蚊蠅滋生的 糞污集中收集處理設施。

3.11 吸污車

用于收集、運輸污泥和污水至指定地點的專用車輛。

3.12 信息管理平臺

對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統和處理系統進行遠程運維與監督管理的信息化平臺。

4 基本規定

4.1 農村生活污水的運行維護基本任務為保障處理設施正常、安全運行,保證出 水水質達標,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影響村民生產生活。

4.2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內容應包括戶用收集系統、公共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系統的運行評估、日常養護、定期檢修、故障處理、水質水量監測、 數據記錄、檔案管理等。

4.3 戶用收集系統和戶用處理設施原則上由居民自行維護,也可由當地統籌安 排委托運維單位加強檢修或指導農戶進行維護。公共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系統由 運維單位運行維護。

4.4 根據河南省各地基本情況,制定節假日、自然災害等農村生活污水水量、水 質急劇變化的運行維護預案。

4.5 運行維護單位應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和制度,配備具 有相應專業技能的運維人員,有條件的運行維護單位可建立信息管理平臺。

5 戶用收集系統

5.1 戶內排水管

5.1.1定期檢查廚房、洗滌、洗浴污水的下水漏斗、存水彎、地漏、下水管是否暢 通,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漏接錯接等故障。

5.1.2 檢查室外裸露的戶用排水管是否采取防凍措施。

5.2 隔油池

5.2.1 定期檢查池體完整性,確保無油污滲漏、進出水管道暢通。

5.2.2 定期檢查隔油池的蓋板是否完好,并保持有效遮蓋。

5.2.3 隔油池廢棄物應單獨投放、統一收運、集中處置。

5.3 化糞池

5.3.1定期檢查化糞池池體的完整性、密閉性,以及蓋板是否完好。

5.3.2出現蓋板破損、地基沉降、化糞池上浮、進/過糞管脫落、排氣管斷裂、池 體隔板移位等現象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5.3.3化糞池堵塞、滲漏時,或出現坍塌或糞污外溢等意外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 用,按照 GB/T 38837、GB/T 51347 進行處置。

5.3.4 破損嚴重的化糞池,應及時報廢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5.3.5化糞池第三池應每月檢查一次,防止糞污滿溢,并適時清掏。化糞池第一池、 第二池的糞皮、糞渣應每半年檢查一次,不應影響進糞管和過糞管的暢通,應適 時清掏。

5.4 接戶管

5.4.1 對接戶管進行日常巡檢,主要檢查接戶管是否暢通,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漏 接錯接等故障。

5.4.2 檢查室外裸露的接戶管是否采取防凍、防曬措施。

5.5 接戶井

5.5.1定期對接戶井進行檢查,查看接戶井內渣砂攔截裝置是否正常,并清除雜 物。

5.5.2 接戶井堵塞時,應及時進行疏通、清理、養護,完成作業后將井蓋復位。

5.5.3 對塌陷、破損、滲漏的接戶井,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對破損、缺失、無法 打開的接戶井井蓋,應及時維修、增補、更換。

6 公共收集系統

6.1 檢查井

6.1.1 檢查井巡檢應不少于每月 1 次,查看井內有無淤積、堵塞,井蓋、井筒等是 否有破損、變形和防滲層脫落、井蓋封死等異?,F象。

6.1.2 定期查看井內防墜裝置是否完好,發現防墜網最低處距離檢查井口大于 500 mm 或防墜網任一部位出現斷裂,應立即更換。

6.1.3 檢查井維護時應在檢查井周圍放置警示標識,以防發生事故,完成作業后應 及時復位井蓋。井下作業應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具體應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 導手冊》(應急廳函(2020)299 號)、《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豫安委辦(2020)56 號)相關規定執行。

6.2 排水管

6.2.1 定期檢查排水管,必要時可采用電視檢測(CCTV)、聲吶檢測、管道潛望 鏡檢測等專業檢測,可參考 CJJ181 有關規定。

6.2.2 檢查排水管是否有私接、混接或其他污水匯入等問題,并及時解決。

6.2.3 定期檢查排水管是否堵塞。當管道上游水流速度明顯小于下游,且檢查井內 水位明顯過高時,一般視為堵塞,可采用壓力水槍等設備對管道進行養護、疏通;管道損壞、淤塞嚴重而無法疏通時,應開挖翻修整段管道。

6.2.4 檢查排水管是否破損、滲漏。如管道下游水流流量明顯大于上游,且其間無 其他污水匯入,一般視為雨水或淺層地下水入流入滲。如管道上游有水,而下游 6 無水或流量明顯小于上游,且管道內部無堵塞,一般視為滲漏或破損,應及時維 修。

6.2.5 定期檢查管道包封、固定等情況,如有脫落、破損、缺失等問題,應及時維 修或更換。

6.2.6 定期對排水管進行清淤,每年不少于 1 次。

6.3 提升泵站

6.3.1提升泵站的巡檢應不少于每半個月 1 次,主要包括潛水電機、通氣管、軸 承、葉輪、閘閥門、管道、泵房等。

6.3.2 定期吊起提升泵,潛水電機引入電纜有破損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6.3.3 提升泵通氣管有堵塞現象時,應及時清理保持暢通。

6.3.4 調節池水位超過提升泵站設計最高水位,應檢查提升泵運行效果;如其低于 設計最低水位,應重新設置液位控制裝置。

6.3.5 提升泵站維護時,非必要不進行井下作業。確需井下作業的,應按《有限空 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應急廳函(2020)299 號)、《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 全管理辦法》(豫安委辦(2020)56 號)相關規定執行。

6.4 吸污車

6.4.1 定期開展車輛裝卸操作規程、行駛安全和應急處理處置培訓教育。

6.4.2 定期檢查吸污車罐體是否完好,若有問題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6.4.3 運輸過程中,應防止跑冒溢撒現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 污水處理系統

7.1 預處理設施

7.1.1 格柵

a) 定期檢查并及時清掏格柵井積累的泥、渣、砂,柵渣納入生活垃圾處理系 統。當進水量增加時,增加清理頻次。b) 冬季應注意檢查格柵的柵條是否結冰變形,發現結冰變形應及時采取維 修措施。

7.1.2 調節池

a) 定期檢查調節池池體、池底,出現破損、滲漏等現象時,應及時修補或改 造。若發現有水面漂浮物和池底沉砂,應及時清理并妥善處置。b) 定期檢查液位計、提升泵,若發現不正常運行等現象,應及時維修更換。

7.2 生物處理設施

7.2.1 厭氧生物處理設施

a) 定期檢查池體是否完好,包括厭氧池檢查孔、人孔及其他附屬井口是否加蓋,蓋板是否牢固,設施密閉狀況是否完好等,若發現蓋板不牢固或設施密閉性 不好等現象,應及時加蓋保證設施氣密性。b) 每年抽查一次大三格化糞池糞污無害化處理效果,確保處理后的糞污達 到 GB 7959 的要求。c) 盡量避免下池作業,如確需下池應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應急廳函(2020)299號)、《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豫安委辦 (2020)56 號)相關規定執行。

7.2.2 活性污泥法處理設施

a) 根據需要檢測進出水溫度、pH 值、缺氧池/好氧池的溶解氧(DO)等指 標,并據此判斷運行狀況。b) 巡檢風機、曝氣器、回流泵以及排泥泵等設備的運行狀態,重點檢查曝氣 是否均勻,發生堵塞、破損、脫落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并排除造成的原因。c) 冬季溫度較低,應適當增加曝氣量及曝氣時間。d) 檢查活性污泥排空裝置,確保污泥活性。e) 活性污泥法工藝運行參數應符合 GB 50014 的規定。

7.2.3 生物膜法處理設施

a) 根據需要檢測進出水溫度、pH 值、缺氧池/好氧池溶解氧(DO)等指標, 并據此判斷運行狀況。b) 正常的生物膜外觀一般較粗糙,具有粘性,呈泥土褐色,若發現生物膜異 常時,應及時優化工藝參數。c) 填料堵塞、脫落、斷裂時,應及時反沖洗或更換補充。d) 風機、曝氣器、排泥泵以及布水器等設備運行不正常時,應及時維修或更 換。e) 定期檢查池底積泥情況,當積泥發生黑臭或出水懸浮物濃度升高時,應及 時啟動排泥。 f) 生物接觸氧化、曝氣生物濾池、生物轉盤及厭氧生物膜池等工藝運行參數 應符合 GB 50014 有關規定。

7.2.4 膜生物反應器處理設施

a) 對于浸沒式膜生物反應器,應保證膜組件處于浸沒狀態。b) 如膜生物反應器通量顯著減少,應檢查膜組件是否污染,并及時清洗;當 膜通量不能通過清洗達到相關要求,應及時更換膜組件。c) 膜生物反應器相關工藝運行參數應符合 GB 50014 的規定。

7.2.5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

a) 定期檢查罐體是否存在下沉、傾斜、破損等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采 取停運措施并進行檢修。b) 定期檢查井蓋是否有破損、不穩固或封死等情況,并及時維修或更換。c) 定期檢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的保溫、防曬和防腐情況,若出現異常,應 及時維修。d) 采用地埋式的,應設置地下設施通氣孔并定期檢修。

7.3 生態處理設施

7.3.1 人工濕地

a) 定期檢查人工濕地進出水水質、水位、水量、植物、填料和布水設施等。b) 定期檢查配水效果。應進行水位調節,控制好水位,確保人工濕地不出現 進水端壅水和出水端淹沒現象;暴雨時及時采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植物長時間 淹沒。c) 定期沖洗進、出水管件,防止堵塞。d) 濕地出現堵塞時,可采取切換進水、翻洗或更換濕地基質或濾料并補栽 植物等措施。e) 定期對人工濕地內雜草和植物殘體進行清理,清理后的廢棄物應妥善處 置。根據氣候變化,視植物生長情況對人工濕地植物進行收割和補種,做好病蟲 害防治工作,保證植物正常生長。f) 人工濕地相關工藝運行參數應符合 GB 50014 的規定。

7.3.2 穩定塘

a) 巡檢塘內水質觀感,水體發黑發臭應停止進水,及時采取相應措施。b) 定期檢查污泥淤積情況,及時排泥清淤。c) 巡檢塘內植物長勢,及時收割或打撈衰敗植物。d) 穩定塘相關工藝運行參數應符合 GB 50014 有關規定。

7.3.3 土壤滲濾系統

a ) 定期檢查土壤滲漏系統,水體水質、填料、布水系統和防滲系統等,保 證布水均勻、避免短流。b) 出現堵塞時,應及時維護,根據需要重新布設土壤層。c) 定期觀察進、出水水量,若存在滲漏問題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防滲層。

7.4 附屬設施

7.4.1 閥類

a) 巡檢各類閥門的完整性和密閉性,發現缺損應及時維修或更換。b) 及時做好閥門的潤滑保養和冬季防凍,設置在室外的閥門應采用草墊等 做保溫處理。c) 定期檢查電動裝置齒輪油箱是否有滲油和異聲,及時維護或更換。

7.4.2 泵類

a) 巡檢各類水泵運行狀態,發現異響、過量震動、電流偏高等異常狀況,應 及時檢查排除。b) 污泥泵、投藥泵停用后,應用清水沖洗干凈。c) 對泵井機電設備、設施、管配件等外表面,宜每年進行一次除銹和防腐蝕 處理。

7.4.3 風機

a) 定期檢查維護鼓風機冷卻和潤滑系統,確保溫度、壓力、流量滿足運行要 求。b) 定期對風機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換部件。

7.4.4 儀器儀表

a) 巡檢流量計、液位計、壓力表、電控柜等儀器儀表是否正常運行,如有問 題,及時維修或更換。b) 定期對儀表進行校準,確保測量準確。

7.4.5 消毒設施

a) 采用氯片或消毒劑消毒的,應根據試驗資料合理確定投藥比,避免加藥 過量。定期檢查氯片或消毒劑余量,及時補充并做好防護。b) 設置有紫外消毒設施的,定期清洗紫外燈管和石英玻璃套,并根據使用 壽命要求定期更換紫外燈。

7.4.6 電氣自控系統

a) 定期檢查電器設備、電纜機器設備,保持其性能良好。b) 定期檢查電纜接頭、接線端子等部位,做好防腐工作。c) 定期檢查電器自控系統自動運行能力,設施停運、設備故障等問題預警功 能是否正常。d) 運行過程中,若發生異常情況不能排除時,應立即停止運行;發生跳閘時, 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合閘運行。e) 電氣自控系統檢修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進行 檢修。

7.5 排放口

應定期查看排放口周邊環境,及時清理排放口附近的堆物、垃圾、私搭亂建等, 保證排水暢通。

7.6 污泥處理處置

7.6.1 污水處理各單元污泥應根據需要定期排泥,可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排泥。

7.6.2 污泥可采用自然干化、機械脫水、堆肥等方式就地處理處置,也可納入市政 污泥系統一并處理處置。處理處置技術應符合 GB 50014 相關規定。

7.6.3 建有臨時污泥儲存池的,應定期檢查污泥儲存池是否滲漏,避免污染土壤和 地下水。

7.6.4 污泥處理處置應做好相關臺賬記錄,嚴禁未經處理處置隨意傾倒。

8 監測管理

8.1 運行維護單位可采取自行檢測或委托檢測的方式,定期對污水處理設施出 水水質進行監測和記錄。水質監測點位和采樣方式應按 HJ 91.1 相關規定執行。

8.2 有條件的地區,可自行開展一定規模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質、水 量、用電量等進行在線監控,以判斷設施運行情況,提高設施監管效率。

9 數據記錄和檔案管理

9.1 運行維護單位應建立健全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歸檔資料應完整、準確、客 觀、清晰,并由專人負責保管。

9.2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礎資料應建檔永久保存,基礎資料主要包括設計 建設資料、竣工驗收資料、驗收移交記錄以及處理設施說明書、圖紙、維護手冊 等。

9.3 運行維護單位應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進出水量和水質、耗電量、藥劑 消耗量、污泥量、工藝運行等日常技術參數,以及巡查、養護、維修、故障等管 理情況進行記錄。

9.4 采用信息管理平臺運行維護的單位應加強軟硬件維護和數據、網絡安全管 理,保障信息管理平臺實時監管、遠程控制等功能正常。

10 安全和應急管理

10.1 運行維護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運維崗位技術人員應經過技 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

10.2 運行維護人員應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特別要嚴防燃爆、觸電、 中毒、滑跌、溺水、窒息、機械傷害等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定期組織演練,嚴禁盲目施救。

10.3 運行維護單位應做好極端天氣的停電、設備故障等異常情況應對措施,并 向主管部門報備。

10.4 對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氣體或可燃性氣體的深井、管道、構筑物等設施、設 備進行的維護、清掏、維修操作,應按 CJJ 6 相關規定執行。

關鍵詞: 農村生活污水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