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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就《“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關于征求《“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環評函〔2021〕112號

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領域協同推進碳減排工作方案》,探索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我司起草了《“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印送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并于2021年11月3日前反饋我司。其中,參加試點工作的省(區、市)請將試點申請和試點方案一并反饋我司。相關文件電子版請發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 張瀚文、劉春艷

電話:(010)65646174、65646209

傳真:(010)65646211

郵箱:hpsghhpc@mee.gov.cn

附件:“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

2021年10月27日

“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領域協同推進碳減排工作方案》,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通過試點,探索“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的技術路徑、管理模式,為全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主動適應“雙碳”戰略目標,加快推動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積累經驗、提供示范。

(二)工作原則

協同管控。立足減污降碳協同,在“三線”目標落地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完善等環節,逐步建立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統籌推進。采取“邊試點、邊交流、邊完善”的工作方式,綜合考慮宏觀管理和市縣微觀管控的要求,強化部門協作和上下聯動。

因地制宜。鼓勵試點城市結合自身自然資源稟賦、生態環境特征、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特點,探索各具特色的減污降碳協同路徑。

利于推廣。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好用管用為導向,盡快形成可操作、能推廣的工作方式和管理路徑。

(三)試點城市選擇

擬在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地,選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開展試點工作。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省(區、市)根據實際需求,向生態環境部提交試點申請和試點方案。

二、主要任務

(一)基礎評價

銜接試點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和碳達峰碳中和等工作基礎,科學分析試點地區污染物與碳排放現狀特征、中長期趨勢、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壓力,聚焦高耗能、高排放等行業,明確試點地區協同推動減污降碳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試點地區可結合區域特征進一步開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協同管控、生態保護協同提升碳匯功能等方面的探索。評價基準年為 2020 年,不具備 2020 年數據的,可以采用最新年份的相關數據;近期評價年為 2025 年,遠期展望至 2035 年。

(二)“三線”減污降碳協同性分析

根據基礎評價成果,以大氣環境質量底線和能源利用上線為重點,結合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要求、污染物和碳排放空間特征,識別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協同效應較為顯著的要素管控分區,通過開展生態環境管控要求與降碳管理要求的協調性分析,提出促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措施,優化分區管控要求。在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性分析時,試點地區可根據區域特點增加有代表性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可進一步分析水環境質量底線及水環境管控分區協同減污降碳的作用,優化分區管控要求;分析生態空間、近岸海域等管控分區協同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的作用,研究提出負碳、減碳項目生態環境準入要求。

(三)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化分析

基于環境管控單元與要素管控分區的對應關系,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和碳排放控制、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針對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深化總體和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四)提煉技術路徑和管理建議

提煉“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的技術路徑,形成規范的技術流程、成果表達;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研究提出相應的工作機制和管理要求建議。

(五)總結提煉試點成果

總結試點工作成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形成試點總結報告。生態環境部適時組織開展試點成果交流,推廣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

三、主要成果要求

各試點城市的成果產出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案例文本、研究報告、圖集、成果數據等。研究報告參考目錄見附件,有條件的試點城市,可在參考目錄基礎上,根據地方實際工作,突出自身特色,合理擴展、完善。

四、進度安排

(一)編制試點工作方案(2021 年 10 月)

組織開展專題研討等,確定試點工作任務、組織方式,研究制定《“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工作方案》。

(二)召開試點工作啟動會(2021 年 11 月)

各地根據工作基礎和實際需要,向生態環境部申請試點,并附試點方案,生態環境部擇優選擇第一批試點城市,并組織召開試點工作啟動會。

(三)編制完成試點案例報告和工作建議(2021 年 12 月-2022年 8 月)

全面開展試點城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技術方法的實踐探索工作,逐步探索、檢驗、完善技術路徑與管理應用模式。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試點城市組織技術單位全面推進“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研究,完成基礎資料收集和現狀評估,開展技術過程研究。

2022 年 6 月底前,試點城市組織技術單位加快研究編制形成“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研究報告(征求意見稿)。

2022 年 8 月底前,試點城市組織技術單位開展試點成果的意見征求與協調、論證、審核等工作,根據各方面反饋意見,加快修改完善形成試點研究報告、技術路徑和管理應用建議,并報送生態環境部。

(四)召開試點成果交流研討會(2022 年 9-10 月)

生態環境部組織召開試點成果交流會,針對試點成果、技術路徑和管理應用建議進行交流研討。

(五)試點經驗總結(2022 年 11-12 月)

各試點城市對“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工作的方式方法、主要成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技術路徑和管理應用建議等進行系統梳理,形成試點總結報告,報送生態環境部。

五、組織保障

(一)組織協調

試點工作由生態環境部環評司牽頭,會同相關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各試點城市生態環境部門結合本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應對氣候變化等有關工作基礎,發揮各自領域的優勢,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落實試點方案,扎實推動各項工作,確保試點成果可應用、可推廣。

(二)技術支撐

生態環境部負責“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技術規范的制修訂工作,組建由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牽頭,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清華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參與的技術團隊,對地方試點工作中的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進行技術指導,適時組織開展階段性成果技術交流和研討,總結提煉相關技術要點等。各試點城市根據本地區情況擇優確定技術支撐單位。

(三)經費保障

生態環境部技術支撐經費在部預算資金內安排。試點城市工作經費由地方統籌安排。

“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研究報告

參 考 目 錄

1. 總則

1.1 定位與目的

1.2 范圍與時限

1.3 主要依據

1.4 解釋與調整說明

1.5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6 技術路線

2. 基礎分析

2.1 總體特征分析

2.2 未來形勢研判

2.3 重點行業、領域和區域識別

3.“三線”減污降碳協同性分析

3.1 大氣環境管控分區和管控要求協同分析

3.2 水環境管控分區和管控要求協同分析(可選)

3.3 能源利用上線管控要求協同分析

3.4 生態空間管控分區和管控要求協同分析(可選)

3.5 近岸海域管控分區和管控要求協同分析(可選)

4.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化分析

4.1 總體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化

4.2 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化

關鍵詞: 征求意見 生態 稿)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