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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回應碳達峰碳中和現實需要?

海牙地區法院近日對一起殼牌集團被訴案件作出判決,要求殼牌集團修訂其現有公司政策,截至2030年年底,其全產業鏈口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應比2019年的排放水平下降45%。

據介紹,這起案件是全球第一起法院對私營企業實現特定減排目標作出判決的案件。

氣候變化訴訟倒逼能源行業低碳轉型

在能源行業,能源結構的低碳轉型一直以來都是氣候政策的重中之重。

“氣候變化訴訟可推動政府制定更強有力的氣候政策或更加積極地落實既定的減排目標,從而對能源政策產生重要影響。針對大型能源企業,近年來氣候變化訴訟(包括政府提起的)呈上升趨勢,這意味著將直接增加能源行業的訴訟風險和應訴成本,一定程度上倒逼能源行業低碳轉型?!笔访芊蜢碃柭蓭熓聞账本┺k公室合伙人孫曄表示。

他同時強調,在直接影響能源企業方面,氣候變化訴訟會要求企業履行特定法律義務(譬如強化信息披露、制定減排政策、申請或變更原有許可或環評,甚至可能被要求支付損害賠償金),這在一定程度上會直接影響企業聲譽,導致上市公司股價波動。

“因此,企業要在盡可能的范圍內盡量規避此類風險,尤其是由于信息披露不實或氣候風險提示不足等可能發生的訴訟風險?!彼硎?,從這個角度來講,作為碳排放的重要來源,能源企業有“需求和動力”積極主動地審視或調整其目前和未來的發展規劃和戰略。

完善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機制

在我國,氣候變化訴訟雖處于探索階段,但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19年)》中曾提出,司法機關應當加強氣候變化減緩類案件審理。通過案件審理,促使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可持續交通、臭氧層消耗物質控制、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管理等領域減少或避免溫室氣體排放。

孫曄認為,這傳遞出一個積極信號——司法機關將積極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孫佑海教授認為,要從充分發揮國家司法機關各項職能的高度,積極主動地提出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應對氣候變化的有益建議,積極探索審理碳排放權交易等新類型案件,認真總結經驗,為立法機關開展氣候變化立法提供典型案例經驗。同時還要高度重視和研究國外司法機關關于氣候變化應對的司法典型案例,從中汲取有益的經驗,以促進完善我國相關檢察制度、審判制度和辦案規則。

同時他認為,還要從三方面進一步完善。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適時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為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與碳排放相關案件提供必要的依據。

二是基層法院、檢察院要及時提出相關的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協助人民政府及時解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進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司法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檢察、審判領域數字化司法的改革成果,及時分析研判,不斷優化環境司法決策,努力提高新形勢下檢察和審判工作水平,不斷完善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機制。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梓太從司法協同的層面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需要解決環境資源審判制度如何回應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司法保障的需求問題。例如需要盡快明確碳交易、碳金融案件的管轄問題;與傳統行政案件相比,碳交易、碳金屬等領域涉碳行政爭議有哪些特殊性?以及能否就涉碳環評、信息公開、超量排放等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等系列問題。

需要著重解決四方面問題

在氣候變化應對類案件審理方面,存在哪些難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殷勇磊認為,在相關司法審判中,要著重解決四方面的問題。

一是建立氣候變化應對類案件協調領導機制、跨部門和跨條線審理機制、跨法院的專業法官會議機制、專業人員陪審機制。

二是改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體制,區分碳交易現貨和衍生品,分別明確由不同的審判庭審理。對于涉及地方的此類案件由基層法院審理,涉及“全國碳排放權”的相關案件由中級法院審理。

三是探索相關訴訟的程序規則,清晰界定碳排放配額、核證自愿減排量等的法律屬性。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國際學術交流。


原標題:司法如何回應碳達峰碳中和現實需要? 殼牌集團被判碳排放應下降百分之四十五,這起氣候變化訴訟發人深省


關鍵詞: 司法 如何 回應 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