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防控
為進一步加強海南省高耗能、高排放(簡稱“兩高”)建設項目生態環境監管工作,近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監管的通知》,要求各市縣通過強化環評、排污許可及監管執法,對“兩高”項目實施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具體詳情如下: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監管的通知
瓊環評字〔2021〕7號
各市、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綜合執法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局,重點園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21〕45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建設項目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
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含行政審批部門、綜合執法部門、重點園區管委會)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加強“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其對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和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重要意義。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把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作為重點工作來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協同推進減污降碳。
二、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強化規劃環評硬約束
各市縣生態環境局(含行政審批局、重點園區管委會)要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在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強化區域開發保護格局、細化生態環境管理水平中的原則性和基礎性作用,將其作為“兩高”項目建設的硬性約束。組織“三線一單”落地應用及動態更新調整時,應在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明確提出“兩高”項目環境準入要求,同步在“三線一單”數據應用平臺進行成果更新,推進“三線一單”成果智能化普及。重視規劃環評的硬約束作用,“兩高”項目應布局在已完成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以“兩高”項目為主導產業的園區在開展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時,應同步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推動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三、嚴把“兩高”項目環境準入,推進“兩高”項目減污降碳協同控制
新(改、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等要求;應當使用行業先進技術工藝、綠色節能技術裝備,確保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兩高”項目,應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20〕36號)有關要求,制定配套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采取有效的削減措施,實現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減”或“倍量削減”,環評審批及技術評估時應認真審核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對削減替代源逐一核實,評估污染物削減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新(改、擴)建“兩高”項目應在開展環評工作時同步開展碳評工作,鼓勵現有“兩高”企業積極開展現狀碳評工作,摸清碳排放現狀,主動提出碳排放總量控制及減排要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試點開展碳捕集、封存、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四、持續開展“兩高”項目按證監管執法
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含行政審批部門、重點園區管委會)核發“兩高”企業排污許可證時,應將環評及批復文件中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區域削減措施寫入排污許可證,與綜合執法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按證監管檢查工作,重點檢查依法注銷或變更減排量出讓單位的排污許可證。各市縣生態環境局要加強對“兩高”企業排污許可證質量和執行報告提交情況的檢查,督促企業按證做好臺賬記錄、執行報告、自行監測、環境信息公開等工作。各市縣生態環境局應及時將排污許可證逾期未延續、未完成整改的“兩高”企業依法移交綜合執法部門從嚴查處。
五、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政策落地生效
各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應會同行政審批部門及綜合執法部門建立“兩高”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加大對已批復“兩高”項目環評文件的技術復核力度,對技術復核發現的問題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市縣綜合執法部門對已開工在建的,應重點檢查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同時實施,是否存在重大變動;對已經投入生產的,要重點檢查排污許可證申領及按證執行情況,發現“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應從嚴查處。各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應建立“兩高”項目管理臺賬,將存量“兩高”項目監管檢查情況及2021年起新建“兩高”項目環評審批和監管情況會同年度工作總結報我廳?!皟筛摺表椖繒喊疵弘?、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冶煉、建材(主要指水泥、玻璃等)等六個行業類別統計,后續國家和省對“兩高”項目管理范圍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