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出臺22條舉措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災后重建和穩投資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積極應對疫情。針對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三類地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精準施策,在加強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統籌推進項目建設。加強重大項目進展情況調度分析,跟蹤分析疫情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投資運行和項目建設的影響情況,及時發現投資運行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研究提出對策措施。疫情較重地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應用,對審批制、核準制項目實行“不見面”辦理,靈活采用視頻會議、函審等方式進行評估論證。二要全力推進災后重建。全面準確摸清農業、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公共服務、市政工程、城鄉住房等項目災損情況。根據災后恢復重建需求以及災情暴露出來的短板,結合應急救災和長遠發展需要,圍繞基礎設施災后重建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等領域加緊梳理謀劃項目,納入全省災后恢復重建和防災減災項目庫。受災嚴重地區制定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明確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具體舉措和項目清單,按照近期、中期、遠期相結合和項目建設的輕重緩急,列出項目推進時序,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分類施策、有序推進。三要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幫助指導項目單位制定項目前期工作臺賬,加大前期工作經費和人力投入,加快辦理審批手續辦理,盡快完善各項建設條件。建立災后重建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簡化報批材料,優化報批程序,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間。建立政府靠前服務、政策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的管理機制,以開發區為重點大力推行備案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對開發區一般性企業投資項目探索“承諾制+標準地”模式,實現“事項全承諾、拿地即開工”。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在基礎設施項目審批、核準工作階段,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四要強化要素資源保障。通過統籌安排財政資金、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利用慈善捐款資金等途徑,優先保障災后重建項目。鼓勵各級政府投資公司轉型為綜合性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選擇優質基礎設施存量資產,采取PPP模式、資產證券化、REITs等方式盤活,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采用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適時向金融機構集中推介災后重建等重大項目清單,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引導保險機構集中調配查勘資源,建立在建工程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效率,確保應賠盡賠、盡快理賠。加強土地、能耗、環境容量等要素支撐保障,加大籌集調配力度,確保重大項目特別是災后重建項目順利實施。五要做好專項債券項目準備。組織對2019年和2020年專項債券項目開展“回頭看”,梳理摸排各領域專項債券項目安排、項目開工和資金使用情況及問題,抓緊采取措施整改,提高債券資金效益。按照國家確定的專項債券投向領域,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加快完善前期工作,梳理一批盡快具備開工建設條件的項目,提前做好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專項債券項目準備,爭取專項債券早發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實物工作量。結合地方政府債務水平和項目收益情況,合理安排專項債券項目,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六要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牢固樹立“項目為王”鮮明導向,完善項目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重大項目專項服務督導,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證工程質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補短板“982”工程項目、省重點項目、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等重大項目建設,確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持續開展“三個一批”活動,聚焦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未來產業超前布局,完善產業鏈招商圖譜,簽約落地一批重大項目。突出抓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強項目建設用工、生活物資、施工物資等保障,開工建設一批重大項目。協調好建筑材料供應、運輸保障、施工組織、市政配套等問題,竣工投產一批重大項目。突出先進制造業、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重大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等重點領域,做好2022年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增強投資增長后勁。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會同各地、省有關部門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項目為王”的工作導向,積極主動作為,細化工作舉措,統籌扎實推進疫情防控、災后重建、項目建設和穩投資各項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災后重建攻堅戰、項目建設持久戰,努力對沖災情和疫情對投資運行的影響,確保固定資產投資穩定增長,更好發揮投資關鍵作用,為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