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改革落地,四類情形強制投保
7月28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銀保監局聯合舉辦深圳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綜合改革成果發布儀式。儀式上,國任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環??萍技瘓F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富美達五金有限公司分別簽訂首批保單,標志著深圳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改革正式落地。
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
保險的“深圳模式”
深圳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城市之一。早在2009年,深圳就在危險廢物經營等行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健全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制度,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為貫徹落實綜合改革試點要求,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銀保監局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統籌部署下,在生態環境部和中國銀保監會的指導下,率先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綜合改革,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深圳模式”,助推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綜合改革呈現四大亮點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周岸標介紹,深圳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綜合改革呈現以下四大亮點:
突出強制性。2020年10月,深圳正式將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寫入《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成為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全國唯一通過立法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城市。同時,配套制定《深圳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投保范圍、保險責任等提出強制性要求。
突出預防性,全面提升投保企業風險防控能力。
突出保障性,全方位為企業提供風險保障。
突出系統性,改革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有利于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落實。
深圳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面創新設計全市統一的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產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創新:一是保障范圍更全面。與全國其他地區相比,在保障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生態環境損害、應急處置與清除污染費用、法律費用的基礎上,增加了應急責任補充費用風險保障,為實際應急場景中可能發生操作不當或應對錯誤導致的二次污染事故提供風險保障,同時將一般突發環境事故造成的損害納入保障范圍,風險保障更全面。二是費率厘定更加科學合理,降幅顯著。三是條款中明確風險防控具體要求。四是產品在深圳市統一實行,具有唯一性、強制性。
力爭9月底前實現名單內
所有企業應保盡保
據悉,《實施辦法》于今年7月15日正式實施,其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了強制投保范圍。《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四類應當投保的情形:依法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納入深圳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確定的環境風險等級為較大及以上環境風險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投保的。
明確保險責任,擴大保障范圍?!秾嵤┺k法》規定了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第三者人身損害、第三者財產損失、生態環境損害、應急處置與清污費用、其他費用。此次改革,將應急處置責任納入保險保障范圍,一般突發環境事故造成的損害也可賠付,保障范圍大幅增加。
統一最低責任限額。最低責任限額由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相關部門,根據不同環境風險可能致使第三者以及水、大氣、土壤等生態環境可能遭受損害的范圍、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投保單位投保時,不得低于最低責任限額。
周岸標表示,深圳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改革落地之后,市生態環境局將動員和組織納入強制投保范圍的企業投保,力爭2021年9月底前實現名單內所有企業應保盡保,足額投保。同時,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和標準規范,探索構建綜合、立體、系統的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助力企業污染治理和風險防控,提升環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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