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鄉村振興局到我縣調研指導
調研組一行通過與縣鄉村干部座談訪談、查閱資料、入戶調研等方式,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調研組指出,要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首要任務,嚴格按照省市關于監測范圍、監測程序、幫扶措施、風險消除等要求,有序有效做好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調研組強調:一要抓監測對象識別的精準性。堅持分類型、差異化和精準化,以家庭年人均收入6372元為參考,找準返貧致貧風險點,嚴格標準和程序,做好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的認定,確保對監測對象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不漏戶、不落人、不錯評;二要抓監測程序的規范性。按照“承諾授權、信息比對、村級初選、鄉鎮確定、錄入建檔”的監測對象認定程序和“村級評議公示、鄉鎮確定公告、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風險穩定消除程序要求,逐步推進和完成,確保程序合規;三要抓幫扶措施的實效性。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既要明確監測聯系人,又要在1個月內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四要抓風險消除的穩定性。對收入持續穩定(年人均收入超過6372元)、“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風險點通過幫扶措施落實已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按照程序穩定消除風險,落實風險穩定消除監測對象不再享受幫扶措施的要求;落實脫貧不穩定戶、脫貧戶中突發嚴重困難戶風險穩定消除后仍然落實“四個不摘”的要求;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五要抓監測幫扶的動態性。按照“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要求,堅持集中排查與常態化預警監測相結合方式,重點關注有失業人員、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的家庭,通過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農戶自主申報等途徑,及時發現、規范認定、精準幫扶、消除風險,實現監測對象應納盡納,動態“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