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私”而廢“公”
來源: ? 2021-07-28 10:46:31
當前,中心城區房屋安全隱患集中整治正在如火如荼開展,黨員干部下沉出實招、帶頭作示范,贏得了廣大群眾的擁護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在推進過程中,個別干部仍存在這樣那樣的顧慮,導致思想懈怠不愿為、行動推脫不敢為。
對此,我們必須厘清思想觀念,走出認識“誤區”,向廣大群眾講清楚“集中整治對象是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真正以“雷霆手段”顯“菩薩心腸”,確保中心城區長治久安。
我們必須講清楚: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健康權是公民首要的、最基本的人身權。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隨時可能引發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必然會對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傷害。開展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隱患,正是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現實需要,也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行動。
我們還必須講明白:維護群眾利益,維護的是合法利益,保護的是正當權益。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不具有合法性、不享有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并且嚴重威脅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依規對其開展整治,正是維護法律權威和公共利益的實際行動,更是確保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必然要求。
干部想清楚,才能講明白;群眾聽明白,才能真支持。只要我們從思想深處厘清、向群眾真正講清“一己之私”與“公共之安”孰輕孰重,堅持整治違法與維護公平有機統一,就一定能形成集中整治的強大合力,打贏這場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