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重拳出擊“清四亂” 保護山城幸福湖
7月份以來,山城區集中攻堅,全面整治,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千人齊上陣、保護山城幸福湖”河湖“清四亂”攻堅戰,重拳整治河湖“四亂”現象,全力保障河勢穩定、防洪安全和生態安全,營造水清岸凈的河湖生態。
一是高位推進聚合力。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負起第一總河長、總河長責任,多次就河湖“清四亂”工作專題研判,現場辦公。出臺《“千人齊上陣、保護山城幸福湖”河湖“清四亂”攻堅戰行動方案》,以全面整治、立行立改、動態清零為要求,對全區3條河流4個水庫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集中攻堅解難題。各級河長及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河流湖庫進行地毯式排查,確保排查工作無死角、無盲區、無遺漏、全覆蓋,同時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到河湖“清四亂”攻堅戰中,營造共治氛圍。針對重點、難點地段,成立由水利、環保、畜牧、檢察院、公安分局等單位組成聯合執法隊,協同鎮(街道)共同開展清拆工作,形成“清四亂”工作高壓態勢,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整治任務。截至目前,全區清理河道垃圾1500噸,河道漂浮物3100平方,淤泥1200噸,河道阻水樹木2100棵,拆除500平方米違建房屋1處。
三是跟蹤問效抓落實。成立由區紀委監委、督察局、水利局等部門組成專項督導組,采取對照問題臺賬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對清理工作進行實地檢查督導,對發現問題及時通報責任單位,限時整改。目前,下達督辦單40份。同時督促企業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全面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排污,規范排污方式,公開排污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履行環境風險防范責任,堅決杜絕亂排亂放。
四是健全機制促長效。建立“五字(堵、建、聯、罰、巡)”工作法,即“堵”,對河道兩岸所有違規排放企業的排污口進行封堵,堅決堵塞亂排直排行為;“建”,建設水質監測設備,加強水質監測,同時在河道種植菖蒲草等水生植物,凈化水質美化環境;“聯”,環保、畜牧、水利及沿河鎮(街道)持續開展聯合執法,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及時整治河道“四亂”現象;“罰”,加大處罰力度,河道兩岸企業按要求繳納環保滯納金,對于違規排放企業,做到頂格處罰,形成震懾;“巡”,常態化開展巡河工作,加強巡河頻次與質量,做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于巡河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