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法院:“百日雷霆”聲勢初顯,被執行人履行36萬案款
來源: ? 2021-07-13 13:41:44
7月9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的申請人在魯山縣人民法院領取到36萬元案款后連聲向執行干警道謝,喜悅之情溢于言表。
據了解,2014年9月21日晚間,家住魯山縣城關鎮的劉某駕駛小轎車途徑魯山縣城某路時,與駕駛兩輪摩托車的馬某相撞,馬某受傷致殘。2015年7月,魯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某向馬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費用483365.45元,某保險公司向馬某賠償121000元。
判決書生效后,某保險公司依照判決履行了全部12.1萬元賠償金,劉某卻一直未曾履行賠償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傳喚劉某未果,也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終本結案。
2021年4月下旬,執行法官得到消息,劉某這些年一直在四川做生意,最近已經返鄉,恢復該案執行。執行干警兩次登門尋找劉某,總算于6月底找到了劉某本人。劉某一見到執行干警就主動表示,最近正在籌措款項,準備履行法律義務。經詢問得知,劉某返鄉后聽說魯山縣人民法院正在開展“百日雷霆”執行攻堅專項活動,幾次集中執行更是形成了強大聲勢,許多失信被執行人紛紛落網,有的甚至因涉嫌觸犯“拒執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劉某心中一直惴惴不安,因此一見到執行干警登門就表示愿意履行賠償義務。
7月9日上午,執行干警組織雙方協商,最終達成一致:劉某一次性向申請人交付36萬元賠償金,剩余案款申請人自愿放棄。劉某當場將36萬元現金交到申請人手中,該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