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獎金門主角”扯出“討薪官司”、股東之間互搶公章?百億量化機構故事多
還記得“量化私募10億獎金門”嗎?
因這場“天價”獎金傳聞,天演資本成為行業人士羨慕的對象。
但也不要羨慕的太早。
【資料圖】
哪怕是有幸入了這家公司的員工,也未必都能拿到滿意的報酬。
甚至,可能還要和公司老板打一次官司。
日前公布的一份判決書,就掀開了一場令人費解的官司。
而且,其中充滿了令人驚訝的“狗血”劇情。
中后臺負責人起訴公司
相關法律文書網顯示:曾在北京天演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則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任職的李某,和公司卷入一宗勞動合同糾紛案。
據悉,李某于2014年-2020年在天演資本任職,曾經主要負責財務、行政、人力資源、產品運營,也是一家私募機構的中后臺負責人。
據天眼查,北京天演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后“變身”為上海天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成立時間為2014年8月。
此外,上海物則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物則公司)則由天演資本100%控股。
據李某的說法,2014年天演資本成立后,他本人由物則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至天演資本處工作,擔任高級經理。
雙方關系在2020年10月出現轉折,當時,李某收到天演資本將于2020年11月16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通知。
其后,李某通過法律手段追討績效獎金、自營份額獎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
薪酬機制曝光
判決文書記錄了天演資本的《薪酬績效管理制度》。有如下細節:
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補貼+業績提成+獎勵基金”組成,績效獎金考核周期為半年度,每年1月、7月考核后發放,績效獎金參照公司在該周期內的總收益情況。
獎勵基金由天演資本分配基金份額,根據該基金當期收益率予以發放。
李某在庭上還透露一個細節: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天演資本一直按照上述規定每半年發放一次績效獎金。2020年下半年天演公司財務報表7、8、9月份收入金額是前半年的3倍。
復盤發現,2020年下半年A股市場持續上揚,諸多量化基金成為“香餑餑”,天演資本亦在其中。
自營基金收益可觀
李某與天演資本的勞資糾紛中,涉及了一個罕見領域——自營基金。
所謂自營基金,就是一家投資機構的自營盤,用自有資本投資,或者僅面向內部員工開放的產品。
在外界看來,自營基金或具有更高的“吸引力”。
按照李某的說法,2020年7月——他本人收到解聘通知前三個月,天演資本向其分配獎勵基金。
李某透露,他收到通知后即確認購買并向天演資本法定代表人謝某轉賬100萬元,根據漲幅,李某本可以取得20余萬元的收益,但因天演資本違法解除,導致其未能領取應有收益,并造成經濟損失。
投資收益本質為獎金?
庭上曝光了二人的簡單的聊天記錄:
(2020年7月6日)謝某:100萬自營份額買嗎?”
李某:“我贖回款明天到賬后轉給你,現在不夠?!?/em>
李某離職之日,天演資本工作系統公示:其100萬元獎勵基金的收益是21.79萬元。但上述收益如何計算得出的,李某并不知道,至于自營份額就是獎勵基金的依據則無法提供。
在李某看來,自營份額僅面向少數對公司發展有重大長期貢獻的個人分配,自營份額收益的本質是獎金,按獎金管理,屬于工資性收入。
天演方透露解聘理由
天演資本在庭上對于李某解除合同,透露了以下原因:
1.未及時與員工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2020年11月10日天演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與天演公司員工微信聊天記錄,謝某當時問員工有無到期續簽勞動合同,員工稱沒有,后天演公司進行了調查,有13名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或勞動合同未蓋章,李某作為首席人力資源官在工作上存在不負責任;
2.在上海市留學生落戶過程中,李某作為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沒有為留學生及時調整社保基數及其他落戶手續,使相關員工未能及時辦理落戶。
3.李某工作中溝通方式存在諸多問題,對待客戶態度惡劣,被客戶投訴。
2019年11月天演資本就調整了李某的工作,工作職責去除了產品運營,僅負責人力資源、財務行政。
股東還曾“搶奪公章”
對于上述說法,李某在庭上給出了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
他認為,合同沒有簽署,是因為當時天演資本的兩個股東在搶奪公章,人事無法用印。
李某描述的具體細節是:
2020年7月22日天演資本法定代表人謝某向李某發出微信,明確要求李某只做“三件事”,即1)新辦公室投入使用;2)協助業務部門補足人力缺口;3)公司的稅務籌劃。
2020年7月22日前到期的勞動合同,李某已經讓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把a蓋章”列表中的勞動合同確實沒有加蓋公章,這是因當時天演公司兩個股東有爭議并搶奪公章,公章在股東手里,所以員工簽字后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但員工都簽字了。
庭上還曝光了李某與謝某的聊天記錄:
李某:去年年底你讓我交出公司印章的時候說,我不是公司股東,我更信任股東,現在我正常用個印都這么困難,公司是對我申請用印也有意見嗎?
謝某: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就質問我?”?
據天眼查,天演資本目前有兩大股東,即謝曉陽和張森,持股比例分別為80%和20%,前者早期曾在Tibra Capital任職,后者創立天演前曾是華創證券研究員。
截至目前,天演資本并無股東變更的記錄。
終審判決出爐
此案經歷了一審和二審。
對于自營基金份額,二審法院指出:李某向天演資本法定代表人轉賬100萬元系用于購買自營份額,此應屬李某的自愿投資行為。李光楠主張自營份額收益是獎金,并要求天演公司支付其份額獎金,依據不足。至于該100萬元自營份額的投資收益,李某可另行主張,不屬本案雙方勞動爭議的處理范圍。
法院判決:判決天演資本支付李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9.2萬元、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間績效獎金18.12萬元、2019年度和2020年1月1日至11月16日期間未休年休假工資共計8.09萬元以及競業限制補償金8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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