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點:百億私募“皮袍”里有“虱子”:另類提成法“吹高”業績
近日,一家百億私募披露公告,觸動投資人“關鍵利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投資人買入私募產品后,總盯著凈值漲跌幅,心情亦隨著凈值曲線而不斷波動。
然而,私募產品投資人往往忽略一個關鍵點:投資成本。
相比于公募產品,私募產品向客戶收取“更高昂”的費用——后端業績提成,這成為私募機構主要的盈利來源。
以前,投資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能最多被私募機構提取三次報酬,費后收益則會大幅降低。
隨著私募監管的升級,私募機構開始“應對”,但依然有諸多細節值得推敲。
最為重要的是:私募行業飽受爭議的份額縮減法,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百億私募披露調減公告
資事堂發現:一家百億股票多頭私募,通過代銷渠道向持有人發布調減基金管理人業績報酬計提次數的通知函。
所謂業績報酬,即私募機構在基金運作中,據基金合同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作為自身業績獎勵,通常實際收益率高于門檻收益率(業績基準) 時,則可提取業績報酬。
這家百億私募在公告中稱:以前業績報酬計提日分為:
1)固定計提日(基金封閉期結束后,每年4月和10月的贖回開放日)
2)分紅權益登記日
3)投資人贖回申請日
4)基金終止日
此次調減公告,調整之處圍繞固定計提日,變更為“基金封閉期結束后,每年10月的贖回開放日”。
換言之,在基金封閉期結束后,每個自然年固定計提由兩次減為一次。
時間節點值得推敲
這家百億私募在公告中稱:基金管理人認為本次變更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如上圖)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變更事項生效日期是2023年4月21日,但公告稱“本通知函生效日期前已計提未支付的業績報酬,仍按照本次調整前《基金合同》的約定支付給本基金管理人。”
如前文所述,該私募此前固定計提日出現在每年4月和10月,而上述公告披露時正值一個“新老交替”的時點。
這家百億私募“依然維持”提取4月21日變更生效前的業績報酬。
“份額縮減法”再成焦點
這家百億私募的變更公告中,計提業績報酬的方式值得關注。
(如上圖)公告稱:本基金在固定計提日計提業績報酬,業績報酬以扣減投資者份額的方式計提。
這也就是私募圈內所稱的份額縮減法,這種計提方式一直具有爭議。
換言之,當持有人在固定時點被私募機構提取報酬,則會發現自己持有的份額減少了。
然而,持有人買入基金后的固定開銷——管理費、托管費,則從凈值中扣除。
實際上,當投資者最初申購私募產品時,買入的正是基金份額,一旦被提取業績報酬后,所持份額就會被“扣除”。
這就出現了兩種費用對應兩種提取路徑,對投資者公平嗎?
綜合業內說法,私募管理人采取份額縮減法,主要由如下利益考量:
1、私募機構需要“漂亮凈值”。據悉份額縮減法下的公開凈值,無法看出來業績報酬提取跡象,因此凈值曲線有利于渠道路演、對外營銷以及獎項評比,凈值數字越“膨脹”,越容易比拼同行;
2、采取份額縮減法,所謂的費前凈值和費后凈值則差距不容易察覺,更容易給潛在投資者一個“歷史漲幅”的直觀感覺。
然而,投資者所持的份額,相當于股東所持的股份數量,也就是一種話語權的體現。
一個直接影響就是:當時投資者份額縮減后,之后基金凈值遇到下跌行情,凈值自然走低,決定贖回產品的時候,投資者的本金和留存收益,則大幅縮水,而且還要再向私募機構繳納業績報酬。
不論基金凈值曾經漲過多高幅度,持有人需要向管理人繳納“可觀”的投資成本,甚至收到最后贖回款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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