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挖人”大戰愈演愈烈,為了20萬獵頭費,這家獵頭和券商上法院“掰頭” 世界熱頭條
高級人才,需要通過獵頭公司這樣的鄭重方式引入,這點很正常。
(資料圖)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定制“招聘”要求,金融機構和獵頭公司“頓生齟齬”,甚至鬧上法庭。
這不,近日,一家獵頭公司和一家浙江籍券商因中介服務費鬧上了法庭,其中不僅牽涉出“獵物”要求,也牽扯出巨額的獵人“費用”。
“獵頭”費用比例曝光
相關裁判文書顯示,2020年4月17日,甬興證券有限公司(下稱“甬興證券”)員工因為債券團隊引聘事宜聯系上海對點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對點人力”)員工。
2020年4月20日,對點人力員工向甬興證券員工發送《人才推薦服務協議》樣本。
合同樣本約定:乙方(即對點人力)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指定的職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并依據協議約定協助甲方完成錄用候選人的相關面試、核查等工作;
若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錄用,每個職位甲方按稅前年收入總和的23%的收費比率支付服務費,保證期3個月等。
“引薦”高端人才
約半個月后,對點人力通過電子郵箱向甬興證券推薦債券團隊候選人馬某韜,所提供的顧問面試記錄載明“候選人目前可帶10人左右團隊一起加入”。
經甬興證券面試考核,馬某韜成功入職甬興證券的相應崗位,收入為每月9萬元。
2021年2月8日,馬某韜完成執業機構的變更登記,其執業機構變更為甬興證券。
人到錢沒到
按理說,過3個月保證期后,獵頭和券商就會履行相關的服務費支付流程。但實際上,券商需要支付的錢遲遲未到賬。
2021年8月,對點人力兩度同甬興證券員工聯系討論費用支付問題。期間,原定23%的費率降到了20%。
但甬興證券還是未付款。
付款時間一拖再拖,2021年11月,馬某韜從甬興證券離職。此時,距離其入職已過去9個月。
眼見著馬某韜都從甬興證券離職了,這招聘的服務費還是沒能拿到手,對點人力更急了。
2022年2月15日,對點人力向甬興證券送達《律師函》,要求甬興證券支付候選人馬某韜的服務費21.6萬元。甬興證券收函后,仍未付款。
2022年,對點人力把甬興證券告上法庭。
券商:說好來的團隊呢?
對于對點人力的訴求,甬興證券并不認可,理由是對點人力推薦的人沒滿足其要求。
甬興證券指出,甬興證券要求對點人力推薦債券團隊。
2020年5月6日,對點人力在通過電子郵箱向甬興證券推薦債券團隊候選人馬某韜時,所提供的顧問面試記錄也載明“候選人目前可帶10人左右團隊一起加入”。
但實際上,最終只有馬某韜一人過來。
此外,甬興證券還表示,雙方(甬興證券和對點人力)未訂立書面合同,20%的收費標準過高,雙方并未最終確定。
法院:工作多久付多久
相關法院認為,對點人力與甬興證券間存在服務合同關系,對點人力向甬興證券推薦了候選人馬某韜,馬某韜也成功到甬興證券單位入職,甬興證券應及時支付相應的服務費。逾期,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院指出,因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對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時間也未作明確約定,綜合考慮對點人力向甬興證券提供的合同樣本中對服務費費率的約定、雙方在聊天記錄中的費率等事宜的商談及甬興證券要求甬興證券推薦債券團隊、只有候選人馬某韜一人入職且只在甬興證券單位任職約9個月的客觀情況,對服務費本院酌情按馬某韜9個月收入的20%計算,即16.2萬元。對逾期付款利息損失,法院酌情從甬興證券收到《律師函》的次日,即從2022年2月16日開始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最終,法院判決甬興證券支付對點人力服務費16.2萬元,并以16.2元為基數賠償對點人力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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