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熱議:上海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家庭最高可貸144萬元
4月30日晚,據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海公積金發布”,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精神,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本市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3〕7號,簡稱《通知》)。
按照《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規定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限額(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在本市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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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國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另外,根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的《關于本市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細則》(簡稱《細則》),多子女家庭的職工(簡稱借款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的,最高貸款限額在本市現行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上浮20%:
在上海市購買首套住房,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信貸政策認定;申請貸款時至少有一個子女為未成年人。其他貸款條件、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現行規定執行。
按照《細則》,個人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繳交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12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120萬元,繳交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24萬元。
此外,《細則》顯示,多子女家庭的職工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及配偶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申請人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市場租賃住房,或者按照本市相關政策規定租賃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等生效中提取業務;
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與申請人或配偶在本市共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
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上海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家庭最高可貸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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