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大戰開始!投資者就瑞信AT1債券清零起訴瑞士監管機構_當前要聞
價值170億美元的AT1債券被“一夜清零”后,越想越氣、越想越虧的投資者終于把瑞士政府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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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4月21日,英國金融時報援引知情人士報道稱,部分瑞信AT1債券持有人已向瑞士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撤銷“清零”AT1債券的決定。
這些投資者持有大約價值45億美元的AT1債券,是該債券被完全減記后第一批向瑞士政府提起訴訟的持有人。
僅就價值而言,此案是主權國家卷入的最大債券持有人糾紛之一。參與案件的一位律師將其與阿根廷2001年主權債糾紛案相提并論,在這場歷時十五年的訴訟案件中,債權人最終獲得了93億美元的賠償。
而在瑞士之外,美國、新加坡投資者也欲起訴瑞士政府,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大戰”就此打響!
投資人控訴:FINMA違憲
英國金融時報稱,該訴訟由大名鼎鼎的美國昆鷹律師事務所周三在瑞士東北部城市圣加侖市提起。
根據訴狀,投資人指控FINMA違反了瑞士憲法,在3月19日命令瑞信完全減記170億美元的AT1債券時,未能“適度”(proportionately)和“誠實守信”(in good faith)地行事。訴狀寫道,根據瑞士憲法第5條和第9條,FINMA有義務“以誠信和非任意的方式”做出決定,但它并沒有這么做。
訴狀還稱,FINMA還違反了瑞士憲法中的第36條第3款,財產權規定“對基本權利的任何限制必須是相稱的”,但在本案中,股東得到了補償,而債券持有人卻沒有,這一事實表明,當局沒有考慮到相稱性。
3月中旬,在瑞士政府的撮合下,瑞銀以32億美元的價格全股票收購瑞信,但其中價值170億美元的AT1債券遭到減記,變得一文不值。
通常情況下,債權人的權益要優先于股東,但在瑞信案中,股東至少保住了33億美元的資金,相比之下,AT1債權人可謂是“血本無歸”。
另外,為了盡快推進收購事項,瑞士政府“不講武德”地緊急修改了法律,強行剝奪了瑞銀在瑞士和美國兩地股東的投票權。
債券投資人徹底被激怒,起訴瑞士政府。
英國金融時報稱,在圣加倫起訴有一個好處,當地法院不僅僅依賴原告提交的證據,而且可以要求政府提供文件和證詞。
昆鷹律師所也在期待,瑞士國會下月再次開會時可能成立一個強大的委員會調查本案。
多國投資者欲拿起法律大錘,訴訟大戰開始!
在瑞士之外,“血本無歸”的多國投資者正在摩拳擦掌,欲起訴瑞士政府。
據多家媒體報道,至少有80位曾持有瑞信AT1債券的新加坡投資者,目前正謀劃就該債券被減記事件起訴瑞士政府。
正在與投資者談判的律師事務所Wilmer Hale表示,新加坡債券持有人的起訴理由是,瑞士政府違反了2003年新加坡與瑞士簽署的《新加坡-歐洲自由貿易聯盟》中針對不公平政府行為的保護條款。
據悉,瑞信AT1債券主要以瑞郎、美元和新加坡元這三類貨幣發行,其中至少有7.5億美元的債券以新加坡元計價。
華爾街見聞此前文章提及,美國不良債務投資者和企業律師也準備起訴瑞士政府。
另外,據日本財務大臣鈴木俊一周五介紹,日本投資者因瑞信AT1債券合計損失約10億美元,這些投資者是否也會拿起法律武器,目前尚不清楚。
瑞士政府:決定在法律上無懈可擊
對于完全減記AT1債權理由的合理性,瑞士政府此前稱決定在法律上無懈可擊。
FINMA上月發布聲明稱,其減記瑞信AT1債券,依據的是債券發行說明書和瑞士政府在瑞銀收購瑞信當天頒布的《緊急情況條例》。
FINMA解釋稱,根據瑞信債券發行說明書,合同規定AT1債券將在生存能力事件中完全減記,特別是在獲得政府特別支持的情況下。由于瑞信3月19日獲得了由聯邦違約擔保的特別流動性援助貸款,其發行的AT1債券滿足了這些合同條件。
FINMA還在聲明中表示,AT1債券的設計初衷是,在銀行股本完全耗盡或減記之前,將這些債券減記或轉換成一級普通股本,并指出這些債券是專為更老練的機構投資者使用而設計。
據悉,AT1債券是一種CoCo債,設計初衷是在一家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跌破一定水平之后承擔損失。因此風險級別較高,收益率也相應地更高。
但據華爾街日報最新報道,債券持有人聲稱,債券減記并沒有達到使瑞信財務恢復健康的目的,并損害了國際投資者對瑞士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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