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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看料】保險銷售人員的十類違規行為將遭監管排查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保險機構銷售人員互聯網營銷宣傳合規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排查銷售人員通過自媒體發布信息的十類違規行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了解,銷售人員包括保險公司從事保險銷售的所有人員(即個人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銷售的員工、勞務派遣人員、非全日制用工人員)、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代理從業人員、保險經紀機構的經紀從業人員。

十類違規行為具體為:

一是發布未經機構統一制作的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活動等信息;

二是發布未經公司審批或授權的公司形象、保險服務、宣傳理念等內容;

三是違規承諾收益或承諾承擔損失,或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其他利益;

四是進行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片面宣傳或夸大宣傳的內容;

五是發布內容中使用易與銀行理財、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相混淆的描述;

六是片面比較保險產品價格和簡單排名的內容;

七是誤導性解讀監管政策的內容,或使用、變相使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或形象進行商業宣傳的內容;

八是未經公司允許發布增員廣告;

九是擅自組織、安排或委托他人通過轉發信息、咨詢、答疑等形式開展互聯網營銷宣傳;

十是在微信群或其他互聯網平臺的聊天群中發送違規信息。

本文來源:上海證券報,原文標題:《保險銷售人員的十類違規行為將遭監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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