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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視訊:碳邊境稅:以氣候治理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本月中旬,歐洲議會和歐盟各國政府正式批準了全球首個碳邊境稅機制(CBAM),即對進口到歐盟的商品中隱含的碳排放征收額外關稅,該計劃預計在2023年10月正式運行。


(資料圖)

盡管歐盟堅稱,CBAM旨在阻止歐洲本土企業將生產外包給排放目標較低的國家而造成“碳泄漏”,但中信證券認為,此舉實際上是為了提高外部產品的準入門檻,增強歐洲本土企業的競爭力,實質上是一種貿易保護手段。

中信證券楊帆團隊在周五發布的一份研報中表示,CBAM的開征將對中國鋼鐵、鋁、有機化學品及塑料等產品出口形成顯著沖擊,而未來更多發達國家可能征收類似的碳關稅,或對全球經貿體系形成嚴峻挑戰。

CBAM是什么?

歐盟碳邊境稅CBAM實際上是針對進口產品的絕對碳排放的碳價差征稅。

中信證券證券表示,CBAM的主要方式是進口高碳排放產品時,要求出口方繳納相應的稅費或碳配額,通過將碳排放的成本內部化到進口產品的價格,進而實現歐盟本地產品與低碳價地區出口產品的碳排放成本拉平。根據報告解釋:

CBAM對進口產品絕對碳排放的價差征稅,具體而言:CBAM碳邊境稅=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進出口國的碳排放價差。其重點要素設計如下:

1)實施階段:第一階段是過渡期,時間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報人只進行信息報告而不涉及資金義務。申報人每個季度向歐盟成員國主管部門提交CBAM報告,涵蓋產品信息、碳排放、已支付的碳價等內容,在此期間不征收任何費用。第二階段是正式期,時間為2026年后,進口商需根據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清繳相應數量的CBAM證書。

2)征收行業:水泥、電力、鋼鐵、鋁、化肥、氫、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特定前體及某些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等鋼鐵制品。在過渡期結束前,歐盟委員會將評估其他有碳泄漏風險的商品,包括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目標是到2030年將EUETS涵蓋的所有商品包括在內。

3)CBAM價格:CBAM的定價方式根據歐盟碳配額的周平均拍賣價格而定。歐盟共同拍賣平臺上一周拍賣的排放額度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作為下一周出售CBAM證書的價格,由CBAM主管機關在每周的第一個工作日公布。

4)豁免機制:CBAM承認進口國家的顯性碳價,包括碳稅與碳交易,在生產國繳納的碳成本可以等額抵減,與歐盟減排標準一致的國家將享受免稅待遇。

5)征收國家:除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三個歐盟體系內國家和5個歐盟海外領土,以及與歐盟建立碳市場掛鉤的瑞士之外的,非歐盟國家和地區都在CBAM的覆蓋范圍之內。

6)免費配額:CBAM從2026年開始削減免費配額,到2034年實現全部取消。

7)運行流程:CBAM采用電子憑證制度,每張CBAM證書對應著碳排放量為一噸的進口商品。針對進口產品中所含的每一噸碳排放,進口商都必須向其所在的歐盟成員國的CBAM主管機關購買一張CBAM證書。注冊進口商需要將上一年度按類統計的進口產品總碳排放量,扣除進口產品原產國已支付的碳價和免費排放配額后,應繳納的CBAM證書數量向本國CBAM主管機關進行申報。

8)核算范圍:過渡期內企業僅需報告直接碳排放與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其他間接碳排放和完整碳足跡將在合適時機納入CBAM的碳排放量范圍。

9)碳排放量計算:排放量=質量(噸、兆瓦時)×排放強度(噸CO2/噸、噸CO2/兆瓦時)。碳排放強度優先采用進口產品的實際直接排放強度,若實際排放強度無法核實,則采用默認排放強度。默認排放強度以應稅商品在出口國的平均排放強度加成一定比例來確定。若出口國無法提供可靠碳排放數據,則參照歐盟同行業中排放強度最高的10%的企業的數據來確定。

10)不履行后果:若進口商未經注冊進口CBAM覆蓋行業的產品,或未按期足額繳納CBAM證書,或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被處以三倍罰款(以上年度CBAM證書平均價格為計算標準)并補足未交的CBAM證書,即“補一罰三”。

碳邊境稅本質:以氣候治理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中信證券表示,由于WTO框架下傳統的貿易保護壁壘的使用受到限制,以環保、人權為名的新型非關稅壁壘日益成為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手段。CBAM打的正是環保旗號,實際上是為了保護本國企業。

客觀而言,碳邊境稅的征收對象主要為以中國、俄羅斯、印度為首的發展中國家。

發達國家一方面可以通過碳邊境稅維護自身發展利益、在國際競爭中保護國內產業、限制中國等新興經濟體的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也可憑借自身技術優勢,出口節能設備,轉讓低碳技術,獲取低碳經濟發展紅利。

因此,CBAM的本質,就是施加在發展中國家上的約束條件,將溫室氣體減排導致的歐洲內部矛盾通過碳邊境稅的形式轉嫁給發展中國家。

但中信證券指出,碳邊境稅或與WTO規則中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沖突,兩大制度兼容性存疑。

國民待遇原則要求,對國內商品和進口商品一視同仁,因此對進口產品的碳邊境稅額度不能超過國內企業為碳排放支付的成本。歐盟境內企業支付的碳排放成本主要體現為碳配額,而非歧視性原則要求對進口產品征收的碳邊境稅不能超過國內企業的碳成本。

最惠國待遇要求,對所有WTO成員國一致對待,因此歐盟對中國和美國征收的碳邊境稅理論上應該是一致的。但是CBAM承認進口國家顯性碳價,而目前中國碳價顯著低于全球其他主要經濟體,而這可能違反最惠國待遇。

碳邊境稅對中國影響幾何?

以歐盟CBAM為例,中信證券認為未來碳邊境稅將對中國產生三方面影響:

對鋼鐵、鋁、有機化學品等產品出口形成顯著沖擊。歐盟當前碳價水平下,中國鋼鐵出口碳成本超500元/噸,已超過長流程鋼材平均利潤,鋼鐵和鋁面臨的等價稅率分別超10%和25%。未來下游產品亦有被納入CBAM的可能,電子產品、鋁制車架等均有風險敞口。

預計將倒逼全國碳市場改革,形成有效碳價機制。由于碳排放數據造假問題,目前全國碳市場改革停滯。而CBAM接受商品原產國顯性碳價,預計將倒逼我國碳市場逐步擴大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提升碳配額價格。

推動全球清潔能源產業需求增長。CBAM將外購電力的碳排放也納入考慮范疇,我國清潔能源產業或將迎來顯著利好,風電、光伏組件等產品的出口需求或有明顯提升。

美版碳邊境稅在路上,全球貿易爭端或卷土重來

在歐盟CBAM落地的同時,美版碳邊境稅CCA距離出臺也不遠了。

美國《清潔競爭法(CCA)》于今年6月正式提出,預計最早或于明年完成立法,2024年開始正式執行。根據中信證券介紹:

美國CCA與歐盟CBAM最大的區別在于,歐盟針對進口商品的全部碳排放按當前碳價征稅,而CCA將只對超過美國平均水平的排放量部分征收費用,按固定碳價征收。

具體而言:CCA碳邊境稅=(進口產品碳強度-美國產品平均碳強度)×產品質量或數量×固定碳價(目前為55美元)。

中信證券還指出,未來或有更多發達國家可能效仿出臺各自的碳邊境稅,可能會加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摩擦。

CBAM的落地可能加速其他發達國家效仿歐盟,推出各自的碳邊境稅。預計這一方面將導致全球氣候治理格局的割裂,另一方面也可能引發碳邊境稅脫離經濟貿易層面而上升到政治層面,進而可能發展為新一輪的全球性貿易爭端。

本文觀點主要來自:中信證券《碳邊境稅:雖遠必征的貿易保護工具》,原文作者:楊帆、于翔、劉春彤、遙遠、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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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信證券 發達國家 有機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