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聞】國家能源集團金沙江旭龍水電站項目獲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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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金沙江旭龍水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能源〔2022〕869號)文件,標志著國家“十四五”期間重點開工項目——國家能源集團金沙江旭龍水電項目正式通過國家發改委批復,成為《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長江流域第一個核準建設的大型水電項目,也是國家能源集團重組以來獲得核準的最大水電項目。
圖為金沙江旭龍水電站效果圖
旭龍水電站是金沙江上游水電規劃“一庫13級”開發方案中的第12級,位于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與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榮縣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電站樞紐主要由混凝土雙曲拱壩、壩身泄水建筑物及壩后水墊塘、右岸地下引水發電系統及過魚設施等組成,最大壩高213米。水電站裝機4臺立軸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60萬千瓦,總裝機240萬千瓦,多年平均年發電量約105億千瓦時,項目總投資293億元、靜態投資225億元。電站建成后,每年可節省標煤315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86萬噸。
金沙江上游是我國重要的水電能源基地,金沙江旭龍水電站作為《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長江流域第一個核準建設的大型水電項目,開發建設符合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滿足《長江保護法》相關要求,對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作用。旭龍水電站建成投產后,將進一步加快推動金沙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開發建設,有利于優化我國能源結構,將改善生態環境,增加生物多樣性,實現建設一個項目,帶動一方經濟、改善一域環境,對于經濟穩增長,加快推進集團綠色低碳轉型,促進西部大開發,服務國家“雙碳”目標,助力涉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鄉村振興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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